现有奉节县兴隆镇中心卫生院向我委申请变更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奉节县兴隆镇中心卫生院
医疗机构地址:奉节县兴隆镇居委会6组
原诊疗科目:内科
拟变更诊疗科目:内科(含血液透析室)
公示地点: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奉节县兴隆镇居委会6组
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23-56567635)或纪检监察科(联系电话:023-56550921)据实反映(公示期5个工作日)。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