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9328H/2025-00010
[ 发文字号 ]
鹤峰府发〔2025〕44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鹤峰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1-26
[ 发布日期 ]
2025-12-15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鹤峰乡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鹤峰乡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科室,乡属各单位

现将《鹤峰乡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20251126




鹤峰乡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县消安办统一部署,定于20251120日至2026331日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除险固安”为工作导向,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统筹推进各项专项行动,动态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聚焦易引发火灾和易造成亡人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活动,扎实做好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动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村(社区)要聚焦“火灾起数下降10%、亡人数下降5%”的年度目标,立即组织一次冬春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对本辖区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研究部署。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冬春季节火灾防控通告》(见附件),组织在社会单位、居民小区、村社区广泛张贴,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群防群治。

(二)全力强化电气火灾严防严控

1.乡消防工作站联合新民镇供电公司要深入开展“消电筑安协同守护行动”,11月底前对全乡冬季用电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制定加强用电安全防范的针对性措施。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电网企业员工,开展“消电协同走基层、查隐患行动”,重点针对居民小区、“九小场所”开展电气隐患排查,指导用户消除安全隐患。

2.各科室组织开展用电安全自查,规范用电行为。规划建设岗要组织对公共区域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电缆井等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经济发展岗联合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配电箱、电取暖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乡派出所要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三)全力做好用火行为安全管控

1.针对冬季烤火取暖增多带来的室内火灾风险,各村(社区)、民生服务岗,派出所要结合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防范及重点人群一对一帮扶行动,组织发动社区民警、网格员、电工、消防志愿者等多元力量,针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障家庭等亡人火灾高风险群体,逐家逐户上门开展宣传提示,普及安全用火和烤火取暖知识,宣传推广安全取暖产品。

2.针对冬春季节烧荒积肥、焚香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室外火灾风险,各村(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民生服务岗、产业发展岗,派出所,要组成文明劝导队,走街串巷、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巡逻劝导,及时劝导制止违规用火行为,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3.针对群众冬季熏制腊肉的传统习俗,各村(社区)要合理设置集中熏制场所,与周边建筑、化粪池、燃气和电力设施、林草等保持安全距离,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通过社区公告、微信群、入户等宣传方式,引导居民群众在熏制点进行集中熏烤,不在居住场所内熏烤。

(四)全力推进重点领域消防整治

村(社区),民生服务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镇建设岗、经济发展岗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紧盯养老机构、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娱乐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对象,组织开展排查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违规动火动焊、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设置防盗网等问题,督促火灾高危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检测,深入推进“生命通道”、厂房库房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单位消防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五)全力加强薄弱对象风险防范

1.针对“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小区,各村(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和网格员等要开展巡查巡防,重点整治违规占堵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违规设置广告牌、防盗网,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动火动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提示警示冬季火灾风险,指导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2.针对养老服务中心,民生服务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技术要求》,加强对乡养老服务中心的指导帮扶,推动养老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日常防火巡查检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开展疏散演练,严禁在养老院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卧床吸烟等,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要明确专人负责帮扶疏散。

3.针对鳏寡孤独、留守儿童等易受火灾侵害的特殊群体,各村(社区),民生服务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通过结对帮扶、敲门提示等形式,一对一开展帮扶服务。各村(社区)要落实重点人群“六个一”帮扶措施,近期组织对辖区内重点人群进行一次全覆盖走访帮扶,摸清辖区孤寡老人数量、居住地址、年龄健康状况、用火用电用气习惯、房屋结构等核心信息,参照“红黄绿”三色风险划分标准,建立分级管理台账,实行“1名帮扶人员+1名村干部+1名邻里志愿者”的“1+2”结对模式,明确帮扶责任清单。

(六)全力推进靶向消防宣传提示

村(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主题,精心组织“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要发动电信、电力、燃气等消防志愿者,联动基层网格力量,常态开展“敲门行动”,每周深入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开展分众化的消防知识宣传和实操技能培训。

(七)全力抓实灭火救援处置准备

1.加强专职消防队管理建设,配备充足的消防水源、灭火器、水带、消防车等应急装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村(社区)要依托网格员等力量,组建兼职消防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和初期火灾处置。

2.依托三级治理中心完善应急管理、气象、消防等部门联勤联动联战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演练。乡治理中心要加强对乡灭火救援事件处置情况的监测调度,一旦接到火灾报警,按照预案调动基层应急力量快速到场协同处置,并跟进掌握反馈情况。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要在重点地区、重要场所落实现场驻防和前置备勤等措施,提高快速灭火救人能力。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51130日前)。村(社区)、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制发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5121日至202632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统筹协作,定期分析研判、通报调度、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

(三)总结提升(2026326日至331日)。总结固化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全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各行业科室将任务分解到个人,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抓好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实施。要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清单化”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乡消防工作站将定期开展形势分析和统筹调度,推动各方责任落实。

(二)强化综合施策。村(社区),各科室要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隐患查改和监督执法,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按照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该督办的督办要求,进一步提升隐患整治成效。要广泛告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指导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三)严格跟踪问效。乡消防工作站将适时开展检查指导和明查暗访,推动任务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亡人及有影响力火灾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力防控冬春季节火灾风险的通告



  附件

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力防控冬春季节火灾风险的通告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特别是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居民用火用电激增,火灾风险显著升高。为维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全力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通告如下。

一、社会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岁末年初,抢工期、赶进度现象增多,要结合实际和冬春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不违规动火动焊,不占堵“生命通道”,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配齐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要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及时纠治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和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楼梯间和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等问题。年底前,要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和检测,开展一次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宣传,提示居民注意冬季取暖安全、规范燃气使用,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三清三关”(清厨房、阳台、走道,关门窗、电源、燃气)。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要主动配合做好关爱帮扶措施。

三、广大群众自觉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每位公民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掌握火灾预防、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方法。要购买正规、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取暖设备,不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超负荷用电,使用取暖设备应远离可燃物,做到人走断电;要安全使用燃气,定期检查软管,保持厨房通风,做到人走关火;要文明用火,在指定安全区域熏制腊肉,不在公共场所、山林草地等区域焚香烧纸,不在人员聚集区域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要爱护消防设施,不占用“生命通道”,主动做好“三清三关”,及时劝阻和报告身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希望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关注消防、关爱生命,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筑牢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坚固防线,切实维护消防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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