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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实施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政策解读
日期:2025-12-18

一、《通告》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四国三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一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2025〕68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渝环规〔2025〕8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规〔2025〕9号)的规定,有必要对高排放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

二、《通告》实施日期

《奉节县实施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

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限行时间和范围

从2025年12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城市建成区(主要涉及永安街道、鱼复街道、夔门街道、夔州街道和朱衣镇、白帝镇、草堂镇、永乐镇、康乐镇等9个镇街)以内区域。

四、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限行时间和范围

从2026年7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中心城区(主要涉及永安街道、鱼复街道、夔州街道等3个街道)。

五、依法不在限行对象范围内的车辆

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不在限行对象范围内

六、查询车辆排放标准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网站https://info.vecc.org.cn/ve/index)查询车辆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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