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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休闲垂钓鱼钩不超2厘米 渔获物总量不超2.5千克
日期:2021-10-15

10月8日,《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库区沿线的渔政部门加大了日常巡逻和执法力度,以确保进一步规范库区沿线垂钓行为,维护生态平衡。

连日来,奉节县渔政部门执法人员,持续在辖区一江四河及部分自然河流、禁钓区域开展了禁捕执法,对正在垂钓的市民进行钓具、钓获物检查。现场讲解《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中垂钓区域划分和钓鱼规范要求,增强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共查获暂扣路亚锚钩等违规钓具20余根,仿生诱饵(锚钩)40多枚,并对其垂钓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以待进一步调查处理。据执法人员介绍,对构成违规垂钓、损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承担修复责任、赔偿损失和有关费用。

据奉节县水产发展中心渔政执法人员李波介绍,《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垂钓者可按照一人一杆一线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休闲垂钓,但不得使用船艇、排筏等其它水上漂浮物、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垂钓,不得用泥鳅或虾类作窝料。钩的大小不能超过2厘米,对于钓获物应放小留大,总量不超过2.5kg。”

此外,每年3至6月是鱼类集中繁殖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重庆市实施〈渔业法〉办法》等规定,延续全市禁渔期制度的垂钓管理原则,仍然将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设定为禁钓期,在禁钓期内禁止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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