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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开展国庆节前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
日期:2024-09-27

为进一步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杜绝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依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社会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工作》文件精神,近日, 县司法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节前安全稳定警示教育活动,并要求矫正对象作出安全稳定“日报告”承诺。 

会上,矫正工作人员组织矫正对象再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会议要求,国庆期间要严格遵守执行请销假制度,严禁未经批假擅自外出;定位手机要24小时保持畅通,遇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汇报,不聚集、不闹事、不参与群体事件;要注意安全,不酗酒、不赌博,严禁酒后开车、涉黄涉毒等违法行为。国庆期间司法所将进行动态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随后,组织矫正对象学习矫正期间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给予的书面警告、收监的典型案例,警醒全体矫正对象引以为戒,提高认识,加强自律。同时再次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的各项监管规定和社区矫正纪律。

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守法意识,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为国庆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管控提供了纪律“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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