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夔州街道滨河公园燃放烟花爆竹
限放时间段的通告
为丰富春节期间群众文化生活,保障“踏碛节”系列活动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城区限时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夔州街道滨河公园烟花爆竹限放时段由2024年2月9日(除夕)12:00起至2月13日(正月初四)12:00止调整为2024年2月9日(除夕)12:00起至2月11日(正月初二)12:00止。其他事项不变。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