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汾河镇等(2)个镇东溪村等(20)个村精准扶贫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建设奉节县国土整治中心明确交由我镇实施汾河镇境内复垦片块。建设内容为:《奉节县汾河镇等(2)个镇东溪村等(20)个村精准扶贫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涉及大洪村、东溪村、花栎村、天池村、水洞村、曹家村、保子村等农户16户。预算工程施工费8.5548万元,以竣工后测绘公司审定的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施工费。该项目建设技术标准按照《重庆市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地票管理办法第14条的实施细则》以及重庆纵横土地勘测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实施方案和施工图施工,项目通过市级验收合格后拨付施工费。根据【奉节县农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汾河镇人民政府为项目招标人,特邀请有资质、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对投标人的要求
1、 本项目实行公开报名,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报名单位应具有道路或建筑相关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本项目需达到两个以上单位竞标方可开标。
2、 具有全额垫付资金的能力。
二、 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1年6月 29日-2021年7月1日(节假日休息顺延)
2. 报名地点:汾河镇人民政府101室
3. 报名联系人:赵爽,联系电话:13896988287
三、 投标需交证件:
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员资质证书、施工方案原件加盖公司鲜章、报价单填好报价加盖公司鲜章,以上资料装入档案袋密封,评标时交工作人员。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竞标资格
1、 开标时无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员资质证书、施工安全资质证的复印件,缺一均无竞标资格。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施工方案、报价单没加盖公司鲜章的取消竞标资格。
3、 被委托人与委托书上不一致取消竞标资格。(被委托人必须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五、 公告时间
公告期为七天,即从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8日。
特此公告
奉节县汾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