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7659198873/2026-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公平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7-27
[ 发布日期 ]
2026-07-27
奉节县公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奉节县公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公平府发〔202646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公室、中心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29 号)规定,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关于修订〈奉节县公平镇农村饮水安全管护制度〉的通知》(公平府发〔2026〕25 号)一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奉节县公平镇人民政府

2026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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