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乡村(社区)专职干部招募令
日期:2023-04-14

奉节县鹤峰乡地处三峡库区,是重庆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为进一步充实村干部队伍,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鹤峰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干部,诚邀有志之士加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观斗村本土人才1名

观斗村综合治理专干1名

青杠村本土人才1名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愿意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4.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具有一定沟通交流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现代办公设备和各类日常办公软件。

5.具有全日制大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毕业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清除村(社区)干部队伍的人员。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宜聘用为村(社区)干部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和联审、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鹤峰乡政府大楼202室,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时至4月12日17:00时。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转业退伍军人需提供复员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2寸),现场填写有关报名表。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基础知识、党建知识、基层治理、群众工作等内容,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4月18日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为鹤峰乡人民政府,请参加考试人员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花果鹤峰”微信公众号。

3.笔试后进入面试规则。按照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1.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面试人选弃考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招聘名额无法缩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由鹤峰乡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四)考察和联审

通过体检人员由鹤峰乡组织实施考察,按照《重庆市村(社区)干部及人选县级联审机制》统一开展联合审查。考察、联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考察联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收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联审不合格,拟聘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在本岗位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开展1次。

(六)聘用

经公示没有问题线索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鹤峰乡党委安排至相应村(社区)工作岗位,在社区党组织领导管理下开展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村(社区)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待遇保障

1.专干及挂职本土人才2000元/月;

2.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参与相应的绩效分配:年终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参加全县1000万绩效奖励,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享受10000元考核绩效奖励,考核结果不称职的不参与绩效分配。

3.村干部在职期间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县财政按社平工资给予补助5000元左右;

4.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按上限3000元/年予以补贴;

5.县财政每年为所有村干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从优秀村干部(含本挂职人才)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7.可推选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聘用纪律和考场规则,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执行考试招聘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鹤峰乡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023860515(鹤峰乡党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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