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乡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版)
日期:2024-02-22

红土乡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版)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市级

区县级、

乡镇级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市级

县级

乡级

1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2.申请指南: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等。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重庆市XX年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区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2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渝农规〔2021〕7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区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重庆市农机购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3

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

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强制免疫补助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2.申报指南:包括补助对象、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3.补贴结果;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区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4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高素质农民培育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2.申请指南: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等。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重庆市XX年关于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区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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