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红土府发〔2026〕36号
机关各科室,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红土乡关于202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土府发〔2026〕32号)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奉节县红土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