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7659234728/2021-000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甲高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01-29
奉节县甲高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落实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指导、搞好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2.发展农村经济。制定并实施本镇区域内的农业、服务业和小城镇发展规划;为区域内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为区域内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对乡镇集体资产实施有效的监管。

3.加强社会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4.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提供六个方面的保障:生产保障,包括提供水利灌溉、道路运输、电力供应、农技推广等生产性公共产品;教育保障,包括协助教育部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医疗保障,包括农村医疗设施、医疗手段的完善和提高,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养老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生活保障,包括建设乡村社会各种生活基础设施,建立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制度和救助体系;生育保障,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提供各种优质服务。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本镇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设党政办、财政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经发办、扶贫办、市政规划环保所、卫计办、综治办、安监办、畜牧站、林业站、农服中心、社会保障与服务中心、水利站、文化站、工会等多个办公室。

(三)人员情况:行政单位编制35人,在编在职29人(不含未转正的大学生村官3人),事业编制37人,在编在职36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8.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8.76万元,比2018年增加3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7.76万元,比2018年增加34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村干部生活补助,保障乡镇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本镇无项目支出预算。

我镇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8.12万元,比2018年增加0.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12万元,比2018年增加0.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甲高镇保留3辆公务车。按每辆车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共计12万元,与2018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无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0.94万元,比上年增加28.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我镇政府采购预总额为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镇2019年无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我镇共有公务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19年无公务车购置情况,将保持3辆公务车。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莉,联系电话:023-5668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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