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用于补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耕地属村社集体机动地的,补贴资金补给种地农户。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是全县土地确权耕地面积。2020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按锁定的2019年一般农户耕地种植面积计算。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指导面积为确权耕地面积减2011年土地二调确权后新增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面积。
(三)补贴标准。县根据市级下达的本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总额扣除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后,加上历年结余资金之和除以本年全县一般农户补贴面积,确定为本年度补贴标准。2020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第一批) 75.30 元/亩。
(四)补贴程序。各乡镇根据一般农户耕种面积为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村交村委会核实有监督员签字公示的补贴花名册,乡镇人民政府审定汇总并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补贴资金审核负总责,县农业农村委牵头组织力量对乡镇进行抽查复核,县财政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划拨到银行打卡发放。
受理单位:甲高镇农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3-5668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