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继续落实跨区域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渝人社〔2021〕237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落实跨区域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渝人社〔2021〕3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1年到市内县外、市外就业的我县户籍脱贫人口及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人口(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以下简称脱贫人口)。
二、补助标准
(一)能提供票据的脱贫人口
按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去程乘坐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和公交长途汽车的票据票价据实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补贴。
对票据形式不作限制,可为实体票、订票单、行程单、电子票、订单截图等,能体现乘车人信息和路线即可。
中转乘车、起点站(终点站)非就业地(户籍地)的,乘车线路符合常理即可。
乘坐飞机、轮船等非政策规定交通工具,金额未超出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的,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金额超出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的,按照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折算报销(两地间无高铁的按长途汽车最低票价)。
(二)不能提供票据的脱贫人口
确因票据遗失或灵活出行无法提供票据的,按照市内县外就业50元、市外就业100元的标准报销一次性定额补贴。
三、补助时间
从即日起随时申报,12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的跨区域交通补助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就业帮扶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加强岗位推荐、积极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全面促进脱贫人口转移就业,确保脱贫人口稳岗增收,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二)明确责任。
1. 各村(社区)和驻村工作队要主动对接脱贫人口,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精准掌握脱贫人口就业地点、就业单位,及时与村级信息员对接,更新脱贫人口就业台账,收集脱贫人口相关票据,推行“免申即享”,据实代为申请交通补助,确保实现“应享尽享”。并建立完善本辖区脱贫人口交通补助申请台账,报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
2. 乡镇(街道)指导和督促各村(社区)按时完成交通补助申请,及时审核公示,按市内县外、市外就业分别整理并填写汇总表按月报送到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3.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跨区域交通补助资金的计划安排,指导村信息员更新完善脱贫人口务工信息。
4. 县人力社保局汇总审核脱贫人口跨区域交通补助申报资料,按区域类别和相关程序审核后移送县财政局,并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进度,严查虚报和做假行为,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智能就业信息平台。
5. 县财政局复核后按脱贫人口市内县外就业交通补助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脱贫人口市外就业交通补助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拨付。
联系人:匡坤蓉
联系电话:56551900、13996583646
附件:1.脱贫人口跨区域交通补助对接服务表(市内县外就
业)
2.脱贫人口跨区域就业交通补助发放汇总表(市内县
外就业)
3.脱贫人口跨区域交通补助对接服务表(市外就业)
4.脱贫人口跨区域就业交通补助发放汇总表(市外就
业)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4日
附件1
脱贫人口跨区域交通补助对接服务表(市内县外就业)
姓 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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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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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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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区域 |
区县(自治县) | |||
就业时间及单位 |
年月至月在(用人单位)就业 | |||
开户银行 |
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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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
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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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承诺:经对接本人,核实以上情况属实,符合跨区域交通补助条件,并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 ||||
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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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粘贴处 | ||||
村(社区)干部(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村(居)委会(盖章): |
乡镇(街道)政府(盖章): |
附件2 |
脱贫人口跨区域就业交通补助发放汇总表(市内县外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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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村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就业地点 |
开户银行 |
开户名 |
银行账号 |
补贴金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