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5年版)
日期:2025-11-13

重庆市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5年版)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市级

区县级、乡镇级

特定群体

1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

耕地

地力

保护

和种

粮大

户补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等。

《财政部农业农村

部关于印发耕地建

设与利用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农

〔2023〕12号)、

《财政部农业部关

于全面推开农业三

项补贴改革工作的

通知》(财农[2016]26

号)、《重庆市2023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

贴工作实施方案》

(渝农发〔2024〕77

自政府信息

形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20

个工作

内。法律、

法规对政府

信息公开的

期限另有规

定的,从其

规定。

市、区

县人

民政

府农

业农

村部

门,乡

镇人

民政

府(街

道办

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市级

区县级、乡镇级

特定群体

2

农业

产业发展

资金

农机

购置

与应

用补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

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十六号)、

《财政部农业农村

部关于印发农业相

关转移支付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

农〔2023〕11号)、

《重庆市2024—

2026年农机购置与

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渝农发〔2024〕145

号)

自政府信息

形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20

个工作

内。法律、

法规对政府

信息公开的

期限另有规

定的,从其

规定

市、区

县人

民政

府农

业农

村部

门,乡

镇人

民政

府(街

道办

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重庆市农机购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市级

区县级、乡镇级

特定群体

3

农业防灾

减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

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强制免疫补助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申报指南:包括补助对

象、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动物防疫法》、《财

政部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

业防灾减灾和水利

救灾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农

〔2023〕13号)

自政府信息

形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20

个工作

内。法律、

法规对政府

信息公开的

期限另有规

定的,从其

规定。

市、区

县人

民政

府农

业农

村部

门,乡

镇人

民政

府(街

道办

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市级

区县级、乡镇级

特定群体

4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高素

质农

民培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等。

《财政部农业农村

部关于印发农业相

关转移支付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

农〔2023〕11号)、

《重庆市农业农村

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年高素质农民

培育工作的通知》

(渝农办发〔2024〕

63号)

自政府信息

形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20

个工作

内。法律、

法规对政府

信息公开的

期限另有规

定的,从其

规定。

市、区县人

民政

府农

业农

村部门,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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