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机关主要职能在于促进辖区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负责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经济发展。负责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青莲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强化公共服务。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强化公共管理。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平安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公共安全。负责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青莲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现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青莲镇党委、政府设置内设机构5个,事业单位5个。
青莲镇党委、政府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设置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和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整合党政办公室机构和职责,组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承担基层治理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负责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承担政务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机要、保密、目标管理等工作。不再保留党政办公室。
2.党的建设办公室。整合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的机构和职责,组建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社会工作、人大、政协联络、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再保留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将财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职责,以及农业服务中心的相关职责划入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不再保留财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不再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
4.民生服务办公室。整合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机构职责,以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的相关职责,组建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不再保留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
5.平安法治办公室。整合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机构和职责,组建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不再保留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的建设办公室明确1至2名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承担。
事业单位包含青莲镇设置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5个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整合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承担的政务服务事务性职能职责,以及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职责,组建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为青莲镇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是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主要负责公共管理、公用事业、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政策咨询、政策落实等服务工作。不再保留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和单独设置的退役军人服务站。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基础上,整合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重新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青莲镇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是依法依规、公正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清单,统一行使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
3.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整合内设机构承担的产业发展事务性、服务性职责,以及农业服务中心、特色产业发展中心职责,组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青莲镇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是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产业发展。主要负责制订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项目,承担技术推广指导,开展产业发展服务等工作。不再保留农业服务中心、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4.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整合内设机构承担的精神文明和志愿服务等事务性职责,以及文化服务中心职责,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为青莲镇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是传播党的声音,培育文明新风,传承优秀文化。主要负责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和阵地建设,开展思想教育和文明风尚引导,负责基层网格管理、广播电视等工作。不再保留文化服务中心。
5.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整合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承担的村镇规划、环境保护等事务性、服务性职责,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为青莲镇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是服务村镇建设发展。主要负责制订村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118.72万元,支出总计3118.7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54.21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青莲镇人民政府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4〕36号)文件进行预算调整。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118.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54.21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青莲镇人民政府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4〕36号)文件进行预算调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8.72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118.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54.21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青莲镇人民政府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4〕36号)文件进行预算调整。其中:基本支出2176.54万元,占69.8%;项目支出942.18万元,占30.2%。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18.72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54.21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青莲镇人民政府(本级)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文件进行预算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1.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48.21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青莲镇人民政府(本级)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文件进行预算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4.96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1.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48.21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青莲镇人民政府(本级)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文件进行预算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4.96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0.82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89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基层党组织、非公和社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等项目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1.02万元,占1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29万元,增长11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离岗后诊断为尘肺病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专项生活困难救助”、“2023年离岗后诊断为尘肺病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专项生活困难救助”、“奉节县关闭煤矿工人离岗后诊断为尘肺病患者就业困难生活补助(卫健)”、“奉节县离岗后尘肺病患者一次性生活补助和生活救助(卫健)”等项目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72.99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节能环保支出70.00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4保昌煤矿转产扶持资金”项目预算。
(5)农林水支出1380.97万元,占4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2.43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3年耕地保护补助结算资金”、“2023年部级大豆单产提升公关项目”、“2024年抗旱保供水维修养护资金”、“2024年青莲镇新政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等项目预算。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66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6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青莲镇2023年耕地恢复补足第五批经费”、“青莲镇2024年村级代管资金拨付表”等项目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81.39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0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87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倒房重建)”等项目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0.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5.80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96.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56.21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青莲镇人民政府(本级)根据决算要求,将一些项目支出列为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6.9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01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奉节县青莲镇人民政府(本级)年中追加“奉节县青莲镇王爷庙危岩工程治理”项目预算26.99万元,比2023年度“2023年耕地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3万元减少6.01万元。本年支出26.9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01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奉节县青莲镇人民政府(本级)年中追加“奉节县青莲镇王爷庙危岩工程治理”项目预算26.99万元,比2023年度“2023年耕地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3万元减少6.01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2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9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3.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3万元,下降2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38批次78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7.0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6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2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88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4.55万元,下降51.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根据决算要求,将一些项目经费转入基本支出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和3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3项,涉及资金1570.0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整体实施效果较好。未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奉节县青莲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2.奉节县青莲镇2023年油茶生产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3)
3.奉节县青莲镇2023年部级大豆单产提升公关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4)
4.奉节县青莲镇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5)
5.奉节县青莲镇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见附件6)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李昱涵 023-5660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