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91840/2020-00028
[ 发文字号 ]
奉节委编函〔2019〕55号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青龙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奉节委编函〔2019〕55号 关于印发《奉节县青龙镇优化完善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奉节委编函〔201955


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奉节县青龙镇优化完善机构设置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龙镇党委:

《奉节县青龙镇优化完善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编委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1219

奉节县青龙镇优化完善机构设置的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委办发〔20199号),结合实际,制定青龙镇优化完善机构设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优化完善机构设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着力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优化完善机构设置,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由镇党委负责,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机构设置
青龙镇党委、政府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10个,事业单位6个。  

(一)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法制、武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机关后勤等职责。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宗侨台、机构编制、群团等职责。

3.人大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联系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等职责。

4.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交通、水利、林业、商务、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旅游、体育、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物业管理等职责。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10.扶贫办公室。主要负责贫困对象识别、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统筹社会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宣传培训等扶贫开发工作职责。

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建工作办公室明确12名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承担。

(二)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将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水利管理站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不再保留畜牧兽医站、水利管理站。

2.文化服务中心。将综合文化站更名为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更名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劳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农民工监测、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才服务等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规划建设管理环保所的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分散在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农林水利、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不再保留规划建设管理环保所。

6.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将脐橙管理站的职责,以及农业服务中心承担的油橄榄、中药材、山羊等特色优势种植养殖业发展和技术服务,综合文化站承担的乡村旅游发展等职责整合,组建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主要承担脐橙、油橄榄、中药材、山羊、蔬菜、小水果、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研究、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不再保留脐橙管理站。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青龙镇机关行政编制3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10名。综合办事机构领导职数11名(含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领导职数)。

青龙镇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7名。行政领导职数8名(其中正职6名,副职2名)。

四、人员转隶
按照“整体转隶、个别调整、超编分流”的原则,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隶和超编人员分流工作。机关公务员和工勤人员无需转隶,工作人员要按照新岗位尽快安排调整到位,促进内部有机融合。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照改革方案在编制限额内进行转隶,其中:畜牧兽医站、水利管理站在职人员一般转隶到农业服务中心,脐橙管理站在职人员一般转隶到特色产业发展中心,规划建设管理环保所在职人员一般转隶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人员因编制限额或工作需要在本镇内进行调整的,在确保事业单位不超编的前提下,由镇党委报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按照从快从简的原则办理,确保工作无缝衔接,不出现空档期。

离退休人员原则上按照在职人员转隶方案同步划转管理关系。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主动做好机构和职能调整工作

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机构改革实施后,变动的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均应以新的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明确要求不再保留的机构和自行设置的机构一律撤销,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另行挂牌。新组建的机构或划入职责的机构承担的相应职责和工作,在相关职责调整到位之前,各有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要继续按照原职责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必须确保工作不出现“空档期”。

(二)规范机构印章使用及名称牌子悬挂

综合办事机构原则上不单独刻制印章,不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新设立、更名的事业单位凭介绍信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刻制印章。撤销或更名的事业单位,其旧印章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收缴后,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销毁或作为全宗档案封存。

综合办事机构一般不悬挂吊牌,按照简洁、美观的原则统一制作门牌。事业单位可依据县委编委批准名称悬挂吊牌,吊牌名称与印章名称一致。牌子由镇统一制作并悬挂。

(三)妥善处理好档案交接和保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市、县有关规定,制定档案管理与处置方案,明确档案工作负责人员,及时做好档案收集、整理、交接与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安全。要做好机构改革中的保密工作,尤其要做好涉密载体的清理、归档、移交和销毁工作,杜绝发生失泄密事件。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优化完善机构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挂帅、靠前指挥,周密安排,做到重大任务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促,遇到疑难事项要及时研究、及时协调、及时请示。制定优化完善机构设置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时限,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优化完善机构设置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宣传引导。以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加大对优化完善机构设置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大力宣传改革的政策举措。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过程,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保证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

(三)强化工作纪律。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肃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经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各项改革任务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转隶和分流人员要顾全大局,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要坚持底线思维,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预防和妥善处理上访、炒作等,确保各项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窗口服务等有机衔接、平稳运行。


附件:青龙镇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附件


青龙镇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一、奉节县青龙镇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委办发〔20199号)精神,设置奉节县青龙镇农业服务中心,为青龙镇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

(一)宗旨和职责任务

宗旨:推广科学技术,促进农业发展。

根据宗旨,奉节县青龙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林、渔、水、牧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承担农、林、渔、水、牧等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开展农机技术推广管理和业务指导,农机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

3.负责辖区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动植物疫情疫病的预测预报和防控防治工作。

4.负责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控、林草种苗管理、生态修复、造林绿化、义务植树、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还草、护林员队伍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5.负责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以及其他水利工作。

6.保护水资源、水工程、水设施、水环境,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7.负责兽药、饲料等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种禽管理工作。

8.开展统计、分析和信息上报工作。

9.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奉节县青龙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附则

本方案由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奉节县青龙镇文化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委办发〔20199号)精神,设置奉节县青龙镇文化服务中心,为青龙镇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

(一)宗旨和职责任务

宗旨:服务文化发展,提高公民素质。

根据宗旨,奉节县青龙镇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工作。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文化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工作年度计划。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等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播正能量,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3.做好文化服务中心图书资料的借阅、保管、统计及体育器材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村(社区)文化活动开展及场所建设。

4.做好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开展各类文化艺术培训指导服务,辅导和培养群众文艺骨干。

5.做好广播、有线电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数字文化信息服务,维护传播设备的正常运行。

6.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开展文物宣传保护工作。承担文化旅游资源调查统计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奉节县青龙镇文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

(三)附则

本方案由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奉节县青龙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根据《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委办发〔20199号)精神,设置奉节县青龙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青龙镇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

(一)宗旨和职责任务

宗旨:为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根据宗旨,奉节县青龙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劳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农民工监测、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才服务等工作。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核发相关证件,建立健全下岗失业人员增减变动电子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组织参加技能鉴定等劳动就业服务工作。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建立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岗位援助。

4.负责落实就业再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社会互助工作。

5.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辖区内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劳动仲裁等工作。

7.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输出服务工作。开展农民工数量、流向、就业、收支、社会保障等情况监测。

8.负责村(社区)社会保障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9.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奉节县青龙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事业编制6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三)附则

本方案由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奉节县青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委办发〔20199号)精神,设置奉节县青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青龙镇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

(一)宗旨和职责任务

宗旨: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根据宗旨,奉节县青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退役军人关系接转、联络接待、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情况反映、立功喜报、信息采集、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全面落实。

2.更加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配合抓好党员退役军人组织生活正常化工作。

3.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

4.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积极培养和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

5.组织开展“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活动。

6.做好帮扶解困、联络接待、来信来访、情况反映工作,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困难。

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奉节县青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2名,其中站长1名。

(三)附则

本方案由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奉节县青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根据《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委办发〔20199号)精神,设置奉节县青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青龙镇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

(一)宗旨和职责任务

宗旨: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根据宗旨,奉节县青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守法。

2.承担辖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责任,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3.负责处理辖区内行政违法案件和上级政府、部门指定查处的行政违法案件,承担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执法保障任务。

4.加强与县级执法部门联系,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5.建立完善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及时发现并上报日常执法工作中重大问题。

6.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接受群众的现场投诉和监督。

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奉节县青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3名,其中队长1名。

(三)附则

本方案由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奉节县青龙镇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根据《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委办发〔20199号)精神,设置奉节县青龙镇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为青龙镇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

(一)宗旨和职责任务

宗旨:发展特色产业,服务乡村振兴。

根据宗旨,奉节县青龙镇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脐橙、油橄榄、中药材、山羊、蔬菜、小水果、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研究、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拟订辖区内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特色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和指导。

3.负责特色产业种苗、农资、商标、包装等的监督管理。

4.协助特色产业动植物检疫及疫情监测,组织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

5.开展科技示范,引导特色产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工作。

6.负责特色产业产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7.负责对乡村旅游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乡村旅游产品开发,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升级。

8.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奉节县青龙镇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三)附则

本方案由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驻奉各单位党组织。


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12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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