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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负责协税护税,管理镇政府非税收入;执行会计集中核算,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和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现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 统筹设置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和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承担基层治理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 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负责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日常 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 承担政务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机要、保密、目标管理等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 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以及社会工作、人大、政协联络、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 线、群众团体等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4.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5.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下设太和土家族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5 个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宗旨是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主要负责公共管理、公用事业、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政策咨询、政策落实等服务工作。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宗旨是依法依规、公正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清单,统一行使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3.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制订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项目,承担技术推广指导,开展产业发展服务等工作。4.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宗旨是传播党的声音,培育文明新风,传承优秀文化。主要负责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和阵地建设,开展思想教育和文明风尚引导,负责基层网格管理、广播电视等工作。5.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宗旨是服务村镇建设发展。主要负责制订村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059.5万元,支出总计2059.5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5.5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议案》(奉节府函〔2024〕36号)调整预算。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059.5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5.5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议案》(奉节府函〔2024〕36号)调整预算。年中追加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9.50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059.5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5.5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议案》(奉节府函〔2024〕36号)调整预算。年中追加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115.44万元,占54.2%;项目支出944.06万元,占45.8%。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实现财政资金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59.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5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议案》(奉节府函〔2024〕36号)调整预算。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9.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2.58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9.77万元,增长74.3%。主要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议案》(奉节府函〔2024〕36号)调整预算,年中追加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9.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2.58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9.77万元,增长74.3%。主要原因是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议案》(奉节府函〔2024〕36号)调整预算,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实现财政资金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2.86万元,占2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议案》(奉节府函〔2024〕36号)调整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0.8万元,占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5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议案》(奉节府函〔2024〕36号)调整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40.86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1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议案》(奉节府函〔2024〕36号)调整预算。
(4)农林水支出1257.34万元,占6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3.91万元,增长16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4年太和土家族乡“奉节黑牛”选育核心场零排放发酵床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2万元;太和土家族乡晚秋黄梨产业提升项目85万元;太和土家族乡石盘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56万元;2024年太和土家族乡奉雨和烤房仓库建设项目40万元;太和土家族乡特色产业推介项目199万元;太和土家族乡石盘村产业路项目200万元等。
(5)住房保障支出46.07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4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议案》(奉节府函〔2024〕36号)调整预算。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4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4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4万元;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4万元;太和土家族乡金土工程避险搬迁项目6万元;2024年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专项资金1万元;2024年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倒房重建)项目资金0.4万元;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治资金(冬春救助)项目2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3.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86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按照结算安排,追减调出3人、退休3人资金,追加新进7人资金,按结算调整资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支出、社会保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71.5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4.6万元,下降44.0%,主要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议案》(奉节府函〔2024〕36号)调整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90.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8.17万元,增长651.4%,主要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议案》(奉节府函〔2024〕36号)调整预算,年中追加政府基金追加金子加油站土地返还资金;本年支出90.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8.17万元,增长651.4%,主要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议案》(奉节府函〔2024〕36号)调整预算,年中追加政府基金追加金子加油站土地返还资金;本年支出90.17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1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车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1万元,下降43.0%,主要原因是公车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公车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2.99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6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9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79万元,增长736.9%,主要原因是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1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95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维修、宣传费、用工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16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太和土家族乡特色产业推介项目。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绩效和3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6项,涉及资金1156.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整体实施效果较好。未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常瑞023-5680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