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9192T/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属于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单位主要职能: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办本级党委、政府、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机关内设有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办公室10个。乡属事业单位有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特色产业发展中心6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0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3.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1052.84万元,增加 50.3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0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4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22万元,农林水支出347.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9万元。支出较上年1052.84万元,增加50.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3.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17万元,比2020年增加5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17万元,比2020年增加50.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等,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无项目预算支出安排;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7万元,比2020年17.2万元减少0.2万元,主要是会议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会议费支出5万元,比2020年5.6万元减少0.6万元,主要为会议安排减少;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0年3.6万元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工作检查接待等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1.65万元,比上年229.65万元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经费增加,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公车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露,联系电话:023-568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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