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0-09-06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根据《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计划的通知》(渝建宣教〔2020〕3号)文件精神,经我委研究,从9月7日起分3期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20周岁至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三)从事过或正在从事农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工种的人员、有施工现场从业经历。

二、培训方式

采用集中授课与现场实作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结束后进行纸质化考试。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可自行选择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2020年9月8日,兴隆镇人民政府会议室;2020年9月15日,康乐镇人民政府会议室;2020年9月22日,县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

四、报名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红底或蓝底电子照片一张(分辨率138×197,文件小于20kb,格式为jpg,命名规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jpg”)。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办证费、补助交通费、伙食费;本次培训时间1天,请培训人员于培训当天8点15前到达培训点。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的学员,由我委统一办理农村建筑工匠证书(电子证书)。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培训的人员报名(培训人员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培训地点),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填报《奉节县2020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9月2日下班之前将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红底或蓝底电子照片(照片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报名登记表报送至县住房城乡建委村镇科周敏处(QQ:41041914),纸质报名资料可延后报送。

(三)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务必在节点时间前报送资料以便我委统筹安排,并开展后续工作。审核通过后的人员名单不可变更,培训现场不可临时增加人员,培训必须本人参加,不可代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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