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住房安全标识标牌挂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16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住房安全标识标牌挂牌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

根据全县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村住房安全标识标牌挂牌工作,进一步巩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效,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普查,现就农村住房安全标识标牌挂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入户复核

近期,县领导实地调研及县住房办分片区实地核查发现,各乡镇均存在住房安全标识牌混淆使用、标识牌标注内容不规范、标识牌污损严重等现象,更有少数乡镇部分建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的住房未悬挂住房安全标识标牌、将发放的标识牌堆放在村办公室未使用等情况。农村住房安全标识标牌挂牌工作是住房保障“清零”的重要环节,请各乡镇高度重视,严肃对待,逐户细致开展好入户复核,对混淆使用标识牌、标注内容不规范、标识牌污损严重的立即进行更正更换,尤其是尚未悬挂住房安全标识标牌的住房务必立即悬挂到位。

二、分类挂牌到户

根据《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住房安全标识标牌挂牌工作的通知》(奉节住建委发﹝2019﹞154号)文件要求,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等三类户分类悬挂标识标牌,各乡镇务必认真对照工作台账规范挂牌,坚决杜绝出现“张冠李戴”现象。

三类重点对象中未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房屋和“十三五”期间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房屋悬挂“农村住房安全标识牌”;三类重点对象中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的房屋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标识牌”;夹心房、连体房、农村闲置旧房和拆除有困难的房屋悬挂“农村危旧房标识牌

三、严守时间节点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住房安全标识标牌挂牌工作,尤其是尚有未悬挂农村住房安全标识标牌的乡镇,务必落实专人复核到户、挂牌到户、知晓到户。同时,要严格对照鉴定等级台账,严禁出现标识牌标注等级与鉴定等级不一致的情况。各乡镇务必严守时间节点,于5月20日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