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09-11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调整2021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工作根据部分乡镇关于取消危房改造计划的申请,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县2021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奉节住建委发〔2021〕59号)予以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情况

本次取消康乐镇等11个乡镇13户危房改造指标,增加鹤峰乡13户危房改造指标。调整后,2021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众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共74户,其中C级危房改造9户、D级危房改造42户,无房户23户(附件2)。

二、工作要求

(一)把握时间节点。原改造计划中的61户危房改造务必于2021年11月底前全部竣工新增的鹤峰乡13户农村危房改造务必于2021年9月10日前动工,2021年12月底前全部竣工。

(二)落实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审批流程、危房改造方式及面积标准、风貌管控、竣工验收、资金拨付、档案管理等按照《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奉节住建委发〔2021〕106号)文件要求落实。

附件:1.2021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

2.2021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花名册

3.2021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指标取消花名册

4.2021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资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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