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91765/2022-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吐祥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7
[ 发布日期 ]
2022-10-17
奉节县吐祥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一批镇政府文件的决定


吐祥府发〔2022107

奉节县吐祥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一批镇政府文件的决定

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相关站、所、室、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积极生育政策,强化生育保险对女性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按照《奉节县司法局关于督促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工作的通知》(奉节司发〔202251号)有关要求,决定对《吐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吐祥府发〔201145号)和《奉节县吐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吐祥镇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缺额补选工作方案的通知》(吐祥府发〔202031号)两件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废止时间自20221015日起。

奉节县吐祥镇人民政府

20221015

奉节县吐祥镇党政办公室                  2022101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