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五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马镇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五马府发〔2023〕49号
机关各站、所、室,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对《五马镇集体经济复垦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五马府发〔2022〕5号)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一、奉节县五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马镇集体经济复垦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五马府发〔20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