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931XH/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五马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五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2004年,区划调整后的五马乡:辖原五马乡、尖峰乡、杨坪乡和尖角乡的天升村、高榜村、竹林村。2010年6月23日,重庆市政府批复同意撤销五马乡,设立五马镇。五马镇管辖原五马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原乡政府驻地,政府所在地位于五马镇厂河社区8组。按照奉节县编办核定行政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办公室;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二)单位构成。

五马镇属于财政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该单位2020年末机构数16个,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30人,共有编制62人。行政退休人员17人,事业退休人员10人,共计退休人员27人;遗属8人;全镇财政供养人员97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01.4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1.44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82.064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公用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增加 82.06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01.4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395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96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22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9803万元,农林水支出634.5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384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82.06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82.064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1.44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1.4442万元,比2020年增加 82.0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2.0642万元,比2020年增加 82.0642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公用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五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3.32万元,比2020年增加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32万元,比2020年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大维修;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辆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01.4442万元,比上年增加82.0642万元,主要原因为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诚,联系电话:023-5686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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