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2025年,兴隆镇正处于“提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加快建设县域副中心”的关键时期,全镇幅员面积广、发展任务重、矛盾纠纷呈现多元多发态势,同时作为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弘扬“重实干、讲奉献、勇担当”的“溜索法官”司法精神,深化推广兴隆人民法庭“三段三案”工作法,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领导,统筹法治建设全局。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始终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和长期政治任务,将“溜索法官”司法精神融入法治理论学习,推动全镇法治理念走深走实。全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研讨2次,集中学习2次,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3次,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问题、重大事项4个。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重大法治问题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导。明确“镇、村、组”三级法治建设职责分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推、法庭指导、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全年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查2次。
(二)优化法治服务,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一是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建立“法治护航专员”联系企业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走访辖区景区、民宿、项目施工单位及小微主体,重点对接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奉建高速连接道等重点项目相关市场主体,开展“法治营商面对面”活动8场,针对性解决涉法涉诉、执法监管等诉求。持续深化干部“送法入企、打包服务”行动,每季度组织法律顾问与驻企干部联合开展1次“企业法治体检”,推动形成“问题收集—法律研判—跟踪化解”服务闭环。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单位,严格落实改革要求,规范执法装备配备和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执法模式转型。通过“数字赋能”将检查处罚全流程纳入“执法+监督”一体化系统,实现线上办理、全程留痕;实施“清单管理”,参照“三段三案”工作法中的分流机制,创新“双码互认”,同步构建违法建设、场镇管理“人防+技防”立体巡查体系,全年按要求报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典型案例1件。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一是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等环节的合法性审查,全年法律顾问提供意见建议13条,审查修改政府合同、合作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17件,联合兴隆法庭参与处置征地遗留问题、项目建设矛盾等涉法事务4次。二是深化政务公开。依托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全年政务公开规范有序、无违规情况。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政令畅通和法制统一,2025年,我镇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夯实治理基础,筑牢平安法治根基。一是完善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推、法庭指导、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建立“三色”交办单和“镇庭联动”联席会议机制,依托“三段三案”工作法,建立“老谢工作室”实行“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一流程解决”模式,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6件,化解率达到98%,其中成功调解土地流转费案件,为173户农户追回资金49.8万元,化解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156起,涉案资金700余万元;办结信访事项41件、中央巡视组交办件33件。二是建强调解队伍。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260余名,整合63名村网格员、56名乡贤担任特邀调解员,统筹158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作用,规范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24个,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台运用超4000人次。三是优化法治宣传。开展法治“进田间、进工地、进院坝、进车间”系列宣传20余次,开展院坝会、座谈会25次,覆盖群众1.5万余人。建设“法治小院”3处,小板凳“议事点”21个;依托“溜索法官”研学基地,开展“青少年法治周”“暑期法制课”等活动3场,组织辖区1000余名中小学生走进基地“零距离”学法。积极组织247名机关职工、村社干部参加年度法治知识考试,参考率与合格率均达100%。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带头学习贯彻上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带头弘扬“溜索法官”司法精神,带头推广“三段三案”工作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全面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常态化督导检查法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将法治建设成效、矛盾纠纷化解率、“三段三案”工作法落实情况、行政执法改革成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内容。
一是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矛盾、重点项目建设相关纠纷的经验不足。二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需加强,部分宣传活动与群众实际需求、重点项目建设法治需求结合不够紧密,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信访不信法”现象仍存在。三是执法监督体系存在短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参差不齐,执法监督方式较传统单一,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培训形式单一,缺乏线下实操与互动研讨,培训内容与实际执法、重点项目建设、复杂矛盾化解结合不紧密,影响了培训效果向实际工作能力的转化。二是群众对法律知识接触有限,尤其是农村群众和项目施工人员,遇到问题时往往更依赖熟人社会或行政途径,法律维权意识与能力相对不足,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仍需扩大。三是执法监督方式较传统单一,执法监督结果运用不足,同时执法队伍专业人才匮乏,难以满足县域副中心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高标准需求,不能达到预期监督成效。
紧扣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立足兴隆镇“一区一中心”核心定位,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要求,聚焦问题短板,强化整改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聚焦关键少数。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与依法履职情况考评机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三段三案”工作法落实情况、法治实践成效纳入考评重点。二是着力改革培训模式,推行“理论学习+实操实训”相结合的培养路径,围绕征地拆迁、应急处突、矛盾纠纷化解、项目合规等复杂执法场景,组织开展“情景模拟执法”与“案例复盘研讨”等线下互动式培训。三是建立年轻干部到执法一线跟岗学习机制,全程参与案件办理与文书制作,推动法治培训从“线上听课”向“线下实战”转化。
(二)创新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专项化”监督机制,依托“141”平台执法数据监测与“双随机”现场抽查相结合,推动执法监督与“执法+监督”一体化系统深度融合。二是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实行监督通报与考核评价挂钩机制,助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提质增效。三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邀请各界代表参与执法案件“阳光评议”,结合“双码互认”机制,打造规范化执法队伍。
(三)优化服务路径。一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选取本地已依法解决的土地流转、民间借贷、项目建设等典型纠纷,开展针对性普法。二是建立一站式引导化解机制,依托“三段三案”工作法,完善“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一流程解决”的矛盾化解模式。三是选取群众关切的典型案件开展“车载便民法庭”巡回审理与执行见证,依托“溜索法官”研学基地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逐步引导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普遍认知和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