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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兴隆镇龙门村菜籽坝抽水储能项目建设二期
临时用地坟墓认领迁移公告
为保障兴隆镇龙门村菜籽坝抽水储能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规范项目二期临时用地征收搬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及奉节县征地拆迁、殡葬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我镇经授权对项目二期临时用地红线范围内地上构筑物、附着物开展全面排查核实工作。
经核查,该用地范围内仍存有部分坟墓无法联系到合法权利人。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保障逝者尊严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坟墓迁移安置工作流程,现将该地块无主坟墓认领、迁移相关事宜,经授权发布公告如下:
一、认领登记相关要求
登记期限:自本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30 日,逾期不再受理认领登记。
所需材料:坟墓合法权利人(直系亲属)须本人到场办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坟墓权属及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墓碑拓印 / 照片证明、户籍档案、村民小组及村委会联合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有效材料)。
登记地点:奉节县兴隆镇龙门村菜籽坝抽水储能征迁办公室
咨询方式:联系人:曾纯清;联系电话:023-56786023;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不予办理)。
二、坟墓迁移及补偿安置规定
迁移时限要求:坟墓权利人完成合法认领登记后,须于2026 年 7 月 20 日之前自行完成坟墓搬迁、清理、平整全部工作。迁移选址必须严格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殡葬管理条例及项目建设施工要求,禁止在禁葬区域、项目施工范围及公共区域随意安葬。
补偿标准:权利人在规定时限内自主完成坟墓迁移,经我镇相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奉节府发〔2021〕23 号)文件核定标准予以补偿,所有补偿款项统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达权利人账户。
安全及责任规范:坟墓迁移全过程由权利人自行负责安全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妥善保管、处置墓穴内遗留物品及逝者遗物,及时清理施工垃圾、保持场地整洁,严禁损坏周边公共设施、青苗及他人财物,迁移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纠纷,由权利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三、无主坟墓处置方式
凡在本公告规定登记期限内,无人前来认领登记、无法核实合法权利人,或权利人逾期未完成坟墓迁移的,将依法认定为无主坟墓。
我镇将联合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案坟墓进行现场勘查、全程影像取证、信息登记留存,统一组织专业人员实施搬迁作业,将遗骸、骨灰迁移至政府指定公益性集中安葬区域妥善安置处置,不再另行补偿,后续不再受理任何权属及补偿诉求。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告系依法依规发布的征地搬迁公示文书,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全体相关权利人应当自觉遵守、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工作。
利害关系人若对本次坟墓迁移事宜存在异议,须在本公告公示登记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奉节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提交异议申请书及完整佐证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并自愿放弃相关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本次坟墓迁移事宜寻衅滋事、阻挠项目正常施工,对扰乱公共秩序、阻碍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本次征地迁坟工作旨在保障重点民生基建项目落地,因项目施工建设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奉节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