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7748820432/2021-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新民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新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民镇人民政府机关临聘人员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民府发〔2020105

新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民镇人民政府机关临聘人员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站、所、室、中心:

按照县政府国资国企专题会议(奉节府纪〔202067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对《新民镇人民政府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第一次修订,经过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新民镇人民政府    

20201015    

新民镇人民政府

机关临聘(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临聘人员(派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新民实际,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职责

(一)驾驶员职责

1.驾驶员工作时间应保持在岗在位,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2.遵守道路安全法规,严禁饮酒后驾驶车辆。

3.提高安全驾驶车辆意识,不开快车、不强行超车、不和其他车辆飙车。

4.爱护车辆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护,保持车内干净、整洁。

(二)炊事员职责

1.按时到岗到位,做好一日三餐饭菜供应。其中,午饭用餐时间延至1点,晚饭至6点30分。

2.坚持餐具定点存放、定时消毒,注重饮食安全,不得将霉烂变质过期的食物、食品进行加工制作。

3.做好清洁卫生,保持厨房和餐厅干净整洁。

4.坚持厉行节约,不得铺张浪费。

(三)保洁员职责

主要负责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等工作。清扫范围:1.机关办公楼和住宿楼的走廊、楼梯、厕所;2.内坝和外坝;3.公厕和公共服务中心内厅及外庭;4.每星期对二楼、三楼会议室进行一次清洁卫生打扫,其中三楼会议室地面需用拖把清洁、座椅用抹布擦拭;二楼会议室每星期打扫一次,要求地面无烟头、纸屑、纸杯等杂物。

二、聘用管理

(一)合同聘用管理。按照县政府国资国企专题会议(奉节府纪〔202067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临聘人员与县开拓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签订劳务合同,不再与新民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

(二)日常管理。迟到、早退的按照50元/次扣发工资,迟到、早退2个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按照200元/天扣发工资。

(三)请销假管理。法定假期、病假参照奉节人社发〔2010〕241号文件执行。请假2天以内的,向分管领导报批;请假3天以上的,向主要领导报批;请假一律使用假条批准,不得口头请假,一经发现未履行批假手续则按旷工处理;临聘人员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天,且所请事假应先以本人可享受的公休假冲抵(直系亲属婚丧嫁娶除外)。驾驶员假超过2天按150元/天扣发工资,炊事员假超过2天按120元/天扣发工资,保洁员超过2天按90元/天扣发工资。

(四)解聘的情形。一是受到行政拘留的;二是因工作中发生安全等事故造成损失2万元及以上的;三是累计旷工3天以上或者事假超过15天以上的;四是考核测评累计3次合格率不足60%的,给予解聘处理。

(五)开除的情形。一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二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是酒后驾车,经调查属实的。

三、工资待遇

(一)驾驶员。基本工资1700元/月,绩效考核900元/月,县内差旅费包干补助400元/月,全勤200元/月(当月无事假且在岗在位);晚上(6点30分以后)加班2小时以上补助100元,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的,给予安全奖1000元/年;周末加班150元/天,其他法定节日200元/天,春节期间300元/天。

(二)炊事员。基本工资1700元/月,绩效考核700元/月,代工200元/月,需请小工的报党政办审批;晚上(6点30分以后)加班2小时以上补助100元,周末加班120元/天,其他法定节日200元/天,春节期间300元/天。

(三)保洁员。基本工资1700元/月,绩效150元/月;经党政办报批,每加班一天60元。

(四)以上工资待遇从印发之日起实施,党政办负责临聘人员工资核实发放,若县上有其他待遇规定,另行研究确定。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测评。原则上每月对驾驶员、炊事员进行一次综合测评,采取职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参加测评人员不得低于职工数的50%,以实际测评人数为基数,凡是测评合格率不足60%的,按当月绩效考核50%发放;合格率在60%-80%之间的,按当月绩效考核80%发放;合格率在80%以上,按当月绩效考核全额发放;其中,累计3次合格率不足60%的,给予解聘处理。

五、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驾驶员、炊事员、保洁员,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新民镇临聘人员加班登记表

2.新民镇临聘人员(驾驶员)加班登记表

3.新民镇临聘人员测评表

附件1

新民镇临聘人员加班登记表


(共___天/小时


加班事由


申请人

签字

党政办阅办意见


镇长审批

意见


备注


附件2

新民镇临聘人员(驾驶员)加班登记表


加班时间


加班事由


申请人签字


用车人签字


党政办阅办意见


镇长审批意见


附件3

新民镇临聘人员测评表

序号

姓名

综合评价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备注





































注:在综合评价栏下面打“√”,优秀与合格合并计算,多填视为废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民镇党政办公室                         202010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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