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镇人民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一、基本工作制度
(一)坚定政治立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工作首问责任制。在接待来电来访、办理公务等事宜时,被首次询问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因职责不能解决和答复的要热情引领到相关站室,信访反映直接引领到平安办公室。所有职工要做到热情周到,处理公务依法依规,切实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三)坚守工作岗位。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上岗、着装得体、注重形象。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日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值班时间为节假日前一天17:30至相应节假日后上班第一天早上8:30,值班期间人员24小时在岗、手机保持畅通。
(四)强化出勤管理。一是去向报告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办事或下村,由分管领导或站所室负责人安排;出差需填写派差单,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后,交党政办备案;党政班子成员去向由主要领导掌握,由党政办做好去向登记。外出而不报告的,按旷工处理。职工请假、出差、下村等要在相应去向牌上注明。二是督查制。由镇纪委不定时对人员按时到岗工作情况和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督查时做好记录存档,第一时间进行通报。镇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或问责处理,凡是被县级(组织或领导)以上督查到不在岗、不在位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值班值守制。节假日坚持党政班子成员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做好值班报告、值班记录及值班期间未办结事项交接。无特殊情况,公示的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和擅自更换。
(五)加强团结协作。严禁机关职工之间扯皮、闹不团结等现象发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违者年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情况严重的移交公安和纪检部门处理。同基层干部和群众交谈时,要树立服务群众意识,维护政府形象。
二、学习制度
(一)职工学习。每月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不得少于1次,中心组学习不得少于1次,职工学习不得少于2次,每次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各站所室由分管领导或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召集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机关职工按时完成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学习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平时考核不得评好、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二)允许和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职工拿到学历证书后,分别给予奖励。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1500元、本科1000元、专科600元,除县上另有规定外,单位不再另行报销其他相关费用。考试期间,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请假批准后视为出勤,但不作为出差报销差旅费。
三、请示汇报制度
(一)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各办公室或分管领导对涉及人、财、物、项目等重大问题,要事前提交主要领导或党委会研究决定。按照分层管理、分级管理原则,落实中层干部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制度。
(二)上级来我镇检查和调研工作,机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人、驻村干部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主动对接、协调沟通,做好迎检工作准备。
(三)对涉及安全、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知晓人员必须及时向党政办、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严禁越级向县、市上报有关情况。
四、请销假制度
(一)机关职工因公外出,由分管领导审批,同时视为出勤。
请病假、事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至15个工作日的由镇主要领导审批;15个工作日以上的向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请事假应先以带薪年休假冲抵)
请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和年休假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假期期限、假期待遇、纪律要求按照奉人社发〔2010〕241号关于印发《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班子成员请假,由党委书记按《奉节县规范县管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考察和请假的暂行规定》审批。
(二)所有请假一律以书面假条为依据(附件1),请假人将批准的假条交党政办登记存档后方可离开。不审批、审批程序不完整,不提供书面假条者或请假逾期不归者,一律视为旷工。
一般不得电话请假,特殊情况应先电话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并交党政办备案。同一工作人员不得一次请两类以上的假期。
(三)由本人写出请假条,按请假程序办理,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病假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在镇卫生院门诊治疗视为出勤。
(四)对于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岗的,每次扣发50元工作性津贴(奖励绩效)。其他违反工作纪律作风要求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纪律作风建设“十强化十严禁”》及相关条例、规定处理。
每月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岗累计达5次的,当月平时考核不得评为较好及以上等次。
全年累计达到20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因病因事要落实请销假手续,未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解聘)。)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超过天数以100元/天的标准按天扣发工作性津贴(奖励绩效),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五、人事管理制度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凡属干部职务任免、人事调整,必须经党委集体研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按照相关规定由书记或分管人事领导审签,任何个人均无权擅自决定。
(二)凡未经党委集体审定的干部职务任免、人事调整,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签发有关文件或签注有关意见,党政办公室不得制发文件或加盖公章。
(三)临聘人员管理。严格按照聘用合同、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进行聘用。临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本单位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具体职责和待遇等,按照新民镇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公文及印章管理制度
(一)镇党委、政府的发文,严格实行签发制度。
综合性工作文件由党政办起草,单项工作文件由相关办公室起草,分管领导审核后,送主要领导签发。
党委、政府文件分别由书记、镇长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签发。所有发文由党政办负责审核、登记把关,严禁印制未经审签的文件。
(二)党政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传阅、立卷、归档和报刊、信件等文书处理工作。上级下发的文件、通知、批示,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事项由党政办统一回复。
上级来电和传真,党政办要做好登记,及时请相关领导阅示或转送相关部门办理,纸质文件和传真应制作传阅单并将阅件作资料存档。领导阅批或转送相关部门后,党政办要进行跟踪督办,文件传阅办理完整后应及时交回党政办存档。
(三)党委、政府的印章由党政办负责保管。证明、合同等需要使用印章的,主要领导没有委托授权的必须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盖章,主要领导委托授权的事项需要使用印章的,需被委托授权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做好领用登记,注明用章事由和用章时间,由经手人做好签领手续,并负责领用期间的一切责任。
七、会议制度
(一)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多开套会、短会,突出会议实效。综合性会议由党政办牵头会务,党建办协助;专题会议由牵头部门负责会务,党政办协助。
(二)各类会议召开的地点由党政办统一安排。主要领导决定召开的会议,由党政办或党建办负责会务服务;专题会议原则上由牵头部门做好会务保障工作,党政办协助。
党政办要对党委会、党政联合办公会、镇长办公会、机关职工会等有关会议做好记录,涉及资金使用、工程建设、人事调整等重要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八、安全保卫及保密制度
(一)各机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都必须健全安全保卫制度。人人树立安全意识,严防盗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做到人走四关(关灯、关电脑、关电源、关门)。因个人原因和行为造成的事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如发现有人损坏机关财物或对某人实施恶意攻击,任何人不得袖手旁观,应理直气壮出面给予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报告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三)机关职工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保密行为规范要求,做到内外有别,不乱传播涉密信息。切实做好涉密文件、图片、资料和电子介质的传递、管理工作。
九、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
1.政府机关内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各项收支财务管理统一纳入镇财政办公室管理。财政办按规定分设会计和出纳岗位,明确专人,专司其职,规范管理。
2.有收费职能的办、站、所、中心,由中层干部负责监督,落实专人经手票据和资金的领收、解缴。
3.严格实行财务收支汇报制度。财务分管领导于每月5日前向行政领导汇报上月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向班子集体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二)现金管理
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原则上现金只能支付500元以下的费用,其他开支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账。出纳要记好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准确无误。保险柜存放的现金,不得过夜,因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出纳个人负责。
(三)收入管理
镇政府所有的收费(个别职能部门按主管部门使用的专用票据除外)一律在财政办领取指定的收费票据,并每月将票据、款项交财政办销号。逾期将其收入不交给财政办的,视为挪用公款。擅自打白条或搭车收费的必须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一切收入必须按相关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取得。
(四)支出审批
1.支出实行财政审核、领导审批的制度。
2.支出审批程序:公用经费支出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财经纪律,公务卡结算。凡需报销的支出,一律由分管机关财务领导按照政策规定及相关制度进行审批。财政单笔支出低于3000元的,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交出纳付款入账。财政单笔支出超过3000元的,由镇长签字同意,再履行报销手续。非日常支出超过20000元的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后分管领导审签。机关财务严格五签字,即“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查→财政办审核票据→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审批”(超过3000元的还需镇长审批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3.由财政办会计审核凭证票据。对使用凭证、票据不规范、填制要素不齐全的,会计不签字。相关票据必须更换,补充完善后方能签字送审。否则,由会计承担责任。
出纳未按照规定擅自付款的,由出纳承担责任。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凭证、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项目资金管理
1.财政必须对项目资金进行全程监管。
2.所有工程必须按到位资金和合同内所列项目,进行拨款,不得随意增加、更改合同外建设项目。
3.所有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款时,必须提供在税务局开具的正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及正式合同(发票内容必须与合同一致)。审批流程: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办审核票据→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超过3000元的还需镇长审批同意)。经办人、分管领导对项目进度把关负责。
4.所有项目资金完工后拨付尾款或者完工后一次性拨付资金时,必须提供在税务局开具的正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正式合同、预算、决算和验收表等完善的工程竣工资料,否则不予办理资金决算。审批流程: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办审核票据→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超过3000元的还需镇长审批同意)。经办人、分管领导对项目的进度及合同、验收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把关负责。
5.扶贫领域项目资金拨付,需扶贫驻村工作队队长签署意见。
6.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管理费需要开支的,必须由相关办公室编制具体方案,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列支。原则上不能报销招待费、汽油费发票。
(六)差旅费报销
1.职工差旅费报销。要有正式的会议文件或通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的出差单(附件3)。
2.差旅费报销手续:填写《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审签单》,写明出差人、事由、起止时间及地点、报销金额。差旅费报销单后附《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审批)、会议文件或通知。
3.差旅费报销金额按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奉节财行〔2020〕24号)的通知执行。
(七)公物管理
1.公物保管。机关内大型办公用品,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党政办、财政办登记造册,分管领导牵头,主任管理,责任到人。一是各办(站、所、中心)的办公设备,由负责人管理并落实到人;二是会议室、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由党政办管理并落实到人;三是公用相机、摄像机统一收回党政办管理并落实到人,实行谁使用、谁借领、谁归还;四是厨房、餐厅用具由党政办负责管理;五是除此之外的其他公物,由党政办负责管理。机关公物未经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机关的领导批准不得对外借出;如有丢失或损坏,经批准的,由批准人负责照价赔偿;未经批准擅自借出的,由擅自借出人照价赔偿。人员调离,必须办清移交手续,否则不予转接工资关系。
2.公物采购。一是大型物品采购。由相关办(站、所、中心)申请,按程序审批后,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交分管机关领导、党政办、财政办共同采购。采购物品经申请审批后在政府采购网上采购,若采购网上没有的物品则由党政办、财政办、申请科室联合采购。
二是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申报站所室按实际需求填写《新民镇政府机关采购办公用品申报审批表》(附件4),党政办报镇长审批同意后,确定1-2家文具用品店和电脑耗材店为定点商户。办公用品采购仅限党政办指定人员签字挂账消费,党政办管理,各办公室签字领用,未经许可,机关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签字挂账。三是日常耗材,电脑、空调、饮水机等设备损坏,由党政办组织修理;各办公室使用的纸张墨粉等耗材统一由党政办采购,电脑、打印机实行定点维修,按次结账。(属于政府采购的由财政办组织采购)
3.宣传广告制作由各办公室经镇长审批同意后,择优联系公司制作。具体流程为:相关办公室填写《新民镇政府机关广告宣传制作申报审批表 》(附件5),送镇长签字审批;各办公室综合比较价格、质量、服务后择优确定一家广告制作公司进行制作;费用结算凭主要领导签字的广告制作审批单和涉及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字签字的正规发票到财政办结算。超过广告制作审批预算总额的,需主要领导签字。广告制作实行当月结算。
(八)食堂管理
1.食堂用餐规定。一是工作餐。工作餐实行桌餐,每人按量取餐,严格遵守食堂用餐规定及时间。二是会议餐。各种会议生活一律在机关食堂办理,标准按一般性会议每席150元、重要会议每席200元办理,由党政办当天填写《新民镇政府机关会议用餐审批表》(附件6)。
2.接待用餐(含误餐)。政府单位来客一律在伙食团安排,招待标准分别为150元/席、200元/席;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在伙食团之外的馆所招待客人;严禁公烟接待,严禁公务活动饮酒(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除外)。如因到县城开会误餐的必须事先向主要领导请示,并在清单上详细注明误餐人员、误餐原因等。
3.下村用餐。镇内下村原则上在村便民服务中心用餐。
4.食堂管理。由党政办负责统一负责,并落实专人每日清点菜品,每月凭发票在镇财政办对公结算。
(九)租车和公车维修管理
1.公车加油。机关车辆需加油的情况下,必须向党政办报备,在党政办同意后加油,加油费用当场支付凭票报销,党政办做好加油登记,填写《新民镇公务用车加油单》(附件7)
2.车辆维修。维修实行申报制,车辆出现故障需维修的,驾驶员向党政办申请,填写《新民镇政府机关车辆维修申报审批表》(附件8),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报镇长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点由分管机关领导、党政办、财政办指定。由党政办统一结算,凭发票报销。报账时必须提供维修清单,原则上公对公结算。不按规定实施的车辆维修、维护所发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3.车辆保洁。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原则上每月不超过100元保洁费。
4.租车费。严禁工作人员开会、出差、下村租车,特殊情况需租车的应填写《新民镇政府机关租用车辆申报审批表》(附件9),由镇长审批后方可租车。报销租车费用时由用车人经手报账,出租人领款签字。
(十)宿舍管理
1.住宿安排。由党政办统筹宿舍相关事务。凡是住宿舍的职工,必须遵守《宿舍管理条例》规定,服从镇政府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自行租房的安全自负。
2.宿舍管理。日常管理由党政办安排人员负责。全体职工应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禁止在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
3.宿舍卫生。由党政办安排清洁人员一周清扫一至两次公共区域,各房间卫生由职工自行负责确保卫生、干净、整洁。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
4.厉行节约。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做到节约用电,不浪费水。下班或下村等离开办公室,要做到人走关门,及时将灯、电脑、烤火器等耗电设备关闭,防止出现浪费或引发安全事故。
十、信息宣传考核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含公益性岗位、临聘人员)。
(二)工作任务。每个站所室确定一名信息员,每月撰写信息2篇(条)以上,党政办撰写信息4篇(条)以上。信息由党政办审核汇总上报,新闻报道由文化服务中心审核汇总上报。
十一、其他
1.本制度未尽事项,另行规定;若上级有新的规定,按新规执行。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镇机关职工(含临聘人员)。
3.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自行废止。
附件1:
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报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人员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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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工作时间 |
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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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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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 ||||||||||
工作 单位 分管 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工作 单位 主管 领导 意见 |
(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 ||||||||
主管 部门 分管 领导 意见 |
(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领导 意见 |
(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 ||||||||
组织 人社 部门 意见 |
(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 ||||||||||
销 假 情 况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1.人员类别包括:公务员、参公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工人、事业工人等;
2.请病假需附县级及以上医院病历诊断证。
附件2: 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审签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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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间: 年 月 日 |
单据张数: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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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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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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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及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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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及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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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年 月 日 |
至 |
年 月 日 |
止共 |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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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内容 |
包干报销费用 |
火车票 |
轮船票 |
飞机票 |
汽车票 |
住宿费 |
其他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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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 |
出差地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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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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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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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签字: |
财务审核人签字: |
报销人签字: |
附件3:
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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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交办公室 | ||
出差人姓名 |
|||
任务及事由 |
|||
地点及线路 |
|||
举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
|||
时 间 |
自 至 止 | ||
领导审批 |
科室负责人 |
单位领导 | |
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 |
|||
单 位 名 称 |
报账联 | ||
出差人姓名 |
|||
任务及事由 |
|||
地点及线路 |
|||
举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
|||
时 间 |
自 至 止 | ||
领导审批 |
科室负责人 |
单位领导 | |
附件4:
新民镇政府机关采购办公用品申报审批表
申报站所室: 日期: 年 月 日
采 购 项 目 |
品名 |
数量 |
单位 |
资金来源及说明 |
申报站所室负责人意见: | ||||
站所室分管领导意见: | ||||
分管机关领导意见: | ||||
主要领导意见: |
附件5:
新民镇政府机关广告宣传制作申报审批表
申报站所室 |
日 期 |
|||
广告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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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作 项 目 |
项目名称 |
数 量 |
用 途 |
资金来源 |
申报站所室负责人意见: | ||||
分管领导意见: | ||||
主要领导意见: |
附件6:
新民镇政府机关会议用餐审批表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所属科室 |
用餐时间 |
||
会议名称 |
|||
参会人员 (请具体填写) |
|||
用餐地点 |
席数 |
||
党政办阅办意见 |
|||
镇长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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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附件7:
新民镇公务用车加油单(办公室) | |||||
编号:01 | |||||
时 间 |
车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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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前公里数 |
km |
上次加油行驶公里数 |
本车平均油耗 |
元/公里 | |
本次加油金额 |
(元) |
驾驶员签字 |
|||
加油站(公章): |
单位(公章): |
||||
新民镇公务用车加油单(报账联) | |||||
编号:01 | |||||
时 间 |
车牌号 |
||||
加油前公里数 |
km |
上次加油行驶公里数 |
本车平均油耗 |
元/公里 | |
本次加油金额 |
(元) |
驾驶员签字 |
|||
加油站(公章): |
单位(公章): |
附件8:
新民镇政府机关车辆维修申报审批表
报修车辆 |
报修日期 |
||
驾驶员 |
维修地点 |
||
维 修 项 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资金 |
驾驶员申报: | |||
分管领导意见: | |||
主要领导意见: |
附件9:
新民镇政府机关租用车辆申报审批表
申请站所室(个人) |
||
用车事由 |
||
用车地点 |
||
用车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 天 | |
拟租用车辆信息 |
驾驶员姓名 |
|
车牌号 |
||
收费标准 |
元/天 | |
申报站所室负责人意见: | ||
分管领导意见: | ||
主要领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