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7748820432/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保障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新民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6
[ 发布日期 ]
2023-03-16
关于印发全镇老旧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全镇老旧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为持续推进全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解决老旧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我镇广大群众消防安全居住条件,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开展全镇老旧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老旧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老旧建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全镇老旧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新民镇镇长王韬任组长,副镇长冉玉宝、副镇长袁祚伦任副组长,各村(社区)负责人、各站、所、中心负责人、驻镇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民镇老旧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建办,负责全镇老旧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三、排查范围

各村(社区)辖区内的老旧建筑。

四、工作任务

(一)确保既有老旧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性。各村(社区)要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同步将存在的消防设施隐患、可燃雨棚防盗网等纳入基础改造范围。对未纳入改造范围的老旧建筑,要因地制宜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重点对老旧居住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实施改造。对难以修复的消火栓管网、消火栓及消防泵等消火栓系统组件,必须进行更换;对配件缺失的室内、外消火栓,必须进行增补,配齐水枪、水带;对设置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必须进行增设;对一时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可就近落实消防用水或在楼栋、绿化带等安装箱式消火栓或灭火器,重点优先解决消防用水问题,提升第一时间灭火能力。(牵头单位:各村(社区),配合单位:规建办、消防工作站)。

(二)全面打通老旧建筑“生命通道”工程。结合老旧小区的特点,采用疏堵结合方式,有效解决老旧建筑周边消防通道堵塞问题。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实施划线标识,深化“多勤联动”综合整治机制,对重点难点街区开展联合执法,发挥警察、城市管理、消防等综合执法力量,协同配合。督促社区和小区物业公司开展清理安全出口锁闭、乱堆放杂物等影响疏散隐患工作,确保生命通道畅通。(牵头单位:各村(社区),配合单位:规建办、消防工作站、新民派出所)。

(三)深化电气燃气问题整治。组织供电供气企业开展电气、燃气隐患问题排查,制定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检查计划,强化电力线路、燃气管线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提供指导服务。要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等违法行为,视情况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区域,引导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牵头单位:各村(社区)配合单位:消防工作站、经发办、新民供电所)

(四)规范老旧建筑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积极探索老旧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引入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要明确日常管理单位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对无物业单位、无维护管理资金的建筑,原则上由属地村(社区)指定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推广街区制管理模式,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维护保养。各村(社区)要将老旧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排查纳入网格化管理重点,提升对消防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整改能力。(牵头单位:各村(社区),配合单位:规建办)

(五)提升居民防灾应急能力。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进楼入户,利用本级媒体、户外大屏、微博微信、农村大喇叭、手机短信广泛播发消防安全常识,普及消防知识。以村(社区)为单位,通过坝坝会、入户走访等形式对辖区群众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指导督促居民家庭清理阳台、楼梯间杂物,制定火灾疏散逃生计划。鼓励为老旧小区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装置,推广购买火灾惠民保险。(牵头单位:各村(社区),配合单位:文化服务中心、消防工作站)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15日)。各村(社区)要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全面部署,将老旧建筑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23年村(社区)重点工作抓好抓落实,梳理辖区内老旧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清单,根据本辖区内实际情况和需要,明确其中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分轻重缓急,梳理整治计划,制定方案,重点围绕设施补足、道路畅通、线路整改、管理提升、群众发动五个方面落实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二)排查摸底阶段(3月16日至4月16日)。各村(社区)要深入研究本辖区老旧建筑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集中力量对辖区老旧建筑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全覆盖,确保不遗漏。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形成《老旧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台账》(附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隐患整治阶段(4月17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对照前期排查发现的隐患,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要积极协调和对接各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深入村(社区)实地指导整改,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整治任务完成后,各村(社区)要总结工作成效,提炼经验做法,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形成综合报告,报镇消委会汇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要求,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压实责任,推进老旧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镇消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任务台账”,定期开展会商通报、检查考评,并提供技术支持,加强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提高认识,严密组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将老旧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抓好抓落实。各村(社区)作为老旧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实施主体,要明确整治范围、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三)加强统筹,齐抓共管。各村(社区)要积极推进老旧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检查指导等工作机制,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防止推诿扯皮,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依托老旧建筑专项整治平台,推动解决一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严格督查,考核奖惩。新民镇老旧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工作情况,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辖区老旧建筑火灾隐患较多、事故多发易发的,按有关要求开展追责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