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暨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通告》奉节府发〔2019〕36号,《奉节县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严格落实“制订方案、宣传教育、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确保“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鱼复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晓娅 街道办主任
副组长:李惠民 街道办副主任
谭扬权 街道办副主任
李贤富 街道办副主任、武装部长
唐 涛 街道纪工委书记
陈晓平 街道政法书记
夏铭远 统战宣传委员
张青茂 街道办副主任
寿志宇 组织委员
成 员:姜晓明 党政办主任
肖 红 鱼复派出所所长
袁 琦 平安办主任
柳奎林 应急办主任
胡 杭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主任
谢俊明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支建平 鱼复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魏金城 永安片区教管中心主任
罗启兵 鱼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书记
田 坦 步云社区书记
魏金红 迎宾社区书记
李兴富 新竹社区书记
费文平 明良社区书记
刘 奎 康宁社区书记
谭景琼 茶店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柳奎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6601132。
三、职责分工
(一)燃放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鱼复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通告》奉节府发〔2019〕36号,《奉节县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制止禁放区域内非法燃放行为。
2.禁止燃放区域:步云社区、迎宾社区、明良社区、新竹社区(城市建成区)、康宁社区(城市建成区)、茶店社区(城市建成区)辖区全部范围。
(二)鱼复派出所职责。
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不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的行为;负责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违规燃放的行为;负责辖区防火重点单位、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和加油站、危化品经营户的隐患排查和设置禁放标志;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负责督促、监管社区居民小区和楼栋内烟花爆竹燃放和重点防火单位的巡逻管控。
(三)平安办职责。
负责协调鱼复派出所加强燃放期间现场巡查和监管,组织、督促步云、迎宾、康宁、明良、新竹、茶店6个社区治安巡逻防控队伍24小时对禁放区域和居民小区开展非法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
(四)应急办职责。
要以居民小区、纸扎店、小型超市、便民副食店等场所,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协助鱼复派出所对防火重点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设置禁放标志;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五)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职责。
负责居民小区和公共区域市政设施、下水管网、化粪池维护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安全事故。
(六)教管中心职责。
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学生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充分发挥“小手牵大手”和学生、家长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民办幼儿园)设置禁放标志;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在春节期间落实应急值守和校园看护。
(七)鱼复中心卫生院职责。
负责制定辖区燃放烟花爆竹救治应急预案;安排好春节期间应急抢救医护人员,保持救护车辆完好;负责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落实应急值班和设置禁放标志。
(八)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抓好新竹、康宁、茶店社区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护林员在春节期间开展巡查和防火宣传及限放工作。
(九)鱼复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
负责做好对禁放区域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取缔工作;负责核销工商营业执照经营销售烟花爆竹项目。
(十)社区居委会职责。
各社区要负责抓好本辖区烟花爆竹燃放宣传、检查、监督等工作;社区居委会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及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小区、进楼栋、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协助鱼复派出所对本辖区重点防火单位的隐患排查和设置禁放标志;负责对辖区取缔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开展重点排查,对无证销售行为做重点检查;负责制定辖区烟花爆竹燃放应急预案,抓好应急队伍的落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在1月30日前召开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一对一”包片人员、落实片区责任。新竹、康宁、茶店社区限放区域农村社,要对新竹、康宁、茶店农村社加强限放区域开展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落实专人开展燃放巡查。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社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要以宣传《条例》和《通告》为主题,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境理念,运用院坝会、QQ群、微信群等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告知辖区居民禁放区域、公布“打非”和非法燃放举报电话,曝光非法燃放典型案例,以宣传禁放和打击处理非法燃放行为以及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为重点,每个社区开展不少于两场以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宣传活动,2021年2月6日为全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届时由街道组织各社区参加县上集中宣传活动。
(二)严格区域,落实禁放责任。
各单位,社区2021年2月6日前按划定禁放区域完成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在2021年2月11日至2月26日等重要时间段,加大禁止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力度,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加强应急值守。
各单位,各社区要在除夕至正月十五(特别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街面、小区、楼栋巡逻监控,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人员看守,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小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
(四)强化督导,严肃责任追究。
街道纪工委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履职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登记表。
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登记表
填表单位:鱼复街道 填报时间: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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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主 任 |
李晓娅 |
街道办主任 |
鱼复街道办 |
|
13996685705 |
寿志宇 |
组织委员 |
鱼复街道办 |
|
13628431436 | |
成 员 |
肖 红 |
所 长 |
鱼复派出所 |
|
13594803236 |
袁 琦 |
平安办主任 |
鱼复街道办 |
|
13618355309 | |
柳奎林 |
应急办主任 |
鱼复街道办 |
|
15978959900 | |
备 注 |
1.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人姓名: 寿志宇 传真电话办公室56601132 |
审核人:寿志宇 填表人:丁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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