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行政机关政策解读
工作办法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0〕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县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认同,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3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织推进
(一)县政府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政策解读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二)政策解读实行“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政策文件的起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多个单位公共起草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
(三)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县司法局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负责政策解读的网上公示;
(四)各文件解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
第三条 解读范围
凡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解读:
(一)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或部门制定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政策性文件;
(三)县政府办公室认为有必要解读的文件。
第四条 解读流程
(一)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方案要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单位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应当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二)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单位在上报代拟稿时,要一并报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的政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退文,并要求限时补正;
(三)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政策解读方案一并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
(四)政策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方案经县领导审签后,起草单位应当按照政策解读方案,组织实施解读。
第五条 解读形式
政策文件解读,要根据实际内容,至少发布1种形式的政策解读材料、1篇以上的政策解读新闻通稿,综合利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样化方式展现:
(一)发布文字解读材料、政策解读新闻通稿;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
(三)文件起草单位负责人接受媒体专访等;
(四)文件起草单位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受媒体专访的次数应当不小于出台政策性文件总数的20%。
第六条 解读内容
各单位要按照“简短、管用、可行、好懂、易记”要求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充分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解读材料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政策性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使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对象;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第七条 解读渠道
(一)奉节县人民政府网是解读材料公开发布的第一平台,应当设置“政策解读”专栏,集中发布解读材料;
(二)充分利用“奉节微发布”“奉节政务”等新媒体优势,加快传播速度;
(三)统筹运用广播电视、夔门报、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宣传单等方式,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
第八条 解读时限
(一)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将新闻发布年度计划报县委宣传部审定后实施;
(二)起草单位自政策性文件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委宣传部提供新闻发布工作方案;县委宣传部自收到新闻发布工作方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协调新闻媒体进行发布;
(三)起草单位应当自政策性文件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点、政务新媒体和公示栏同步发布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
(四)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单位要在政策解读材料对外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布成果推送给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由其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集中发布。
第九条 解读回应
各单位要建立解读材料发布审核机制,对解读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关注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发布后的社会舆情,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及时回应,防止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被误读误解,造成负面影响。
第十条 考核管理
将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纳入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范围,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奉节县行政机关政策解读方案(模板)
附件
奉节县行政机关政策解读方案(模板)
拟发文件标题 |
|
文件类别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解读内容 |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
解读形式 |
□发布文字解读材料 |
发布渠道 |
□政府网站(网站名称:) □新闻媒体(媒体名称:) □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 |
发布时间 |
|
起草单位意见 |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