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镇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建设施工单位比选公告
日期:2021-07-30

永乐镇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建设施工单位比选公告


继续实施森林抚育提升森林质量,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精神,经永乐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永乐镇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建设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现将竞争性比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

项目主管单位:奉节县林业局

项目业主单位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永乐镇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建设

三、建设内容:永乐镇森林抚育4000亩(实施地点及抚育方式等详见作业设计)

施工费用本项目补助工程施工费40万元

、项目比选业主:永乐镇人民政府

、报名时间:2021730——202183日(截止下午5:00)

比选时间:202185日上午9点,地点为永乐镇人民政府三楼小会议室。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

七、报名条件:

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具有造林、绿化施工专业经营范围的法人单位

八、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法人单位证明: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及其他应具备的材料一并提供并加盖单位鲜章。

(二)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竞标文书材料。

(三)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证明资料。

)从事相关服务的业绩材料(证明业绩的施工合同等资料原件或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竞标比选时一并带来备查,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五)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竞标材料自行密封装卷。

、比选方式:

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审查报名资料。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达到3家以上(含3家),开展竞争性比选(竞标规则详见附件);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不足3家的,重新组织施工单位发包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永乐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

报名联系人:蒋孟春  联系电话:19923589069

附件:永乐镇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建设施工单位竞标规则

 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2021730

永乐镇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建设

施工单位竞标规则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永乐镇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建设施工单位,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竞标规则

一、比选组织。1.报名条件审查:对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的单位,评审委员会在镇纪委监督下现场启封报名资料、现场审查,对不符合报名要求、报名资料不齐全、资料不真实的取消竞标资格;2.竞标方陈述业绩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作要点;3.评委会成员现场评分;4.统计评分,现场公布得分情况,综合得分最高的报名企业中标;5.比选结果公示;6.公示3日后无异议签订合同。

    二、符合报名要求的企业达到3家的,开展竞争性比选,采取现场评分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具体细则如下:总分10分。其中:单位经营专业范围占2分,有造林、绿化施工的得2分,无造林、绿化施工但有造林、绿化施工相近专业经营范围的得1.9分;业绩占3分,结合竞标方现场陈述和提交的业绩材料综合评分,最高分与最低分一般不超过0.3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占5分,结合竞标方现场陈述和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综合评分,最高分与最低分一般不超过0.6分。综合得分最高单位中标。如出现业绩单项评分分差超过0.3分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单项评分分差超过0.6分的情况,由评委做出原因说明,评委会集体审定确定是否重新评分,相关记录进入项目档案备查。

    三、评分结果现场公布,并在永乐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如无异议,公示3日后签订合同,公示期间其他竞标单位及社会各界对各竞标单位资质、业绩、评分计算等影响评标结果的要素提出质疑,并能提出证明的,永乐镇人民政府予以核查。

    本规则由永乐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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