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意白龙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2-06-08

诗意白龙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诗意白龙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奉节发改投〔2022〕299(项目代码:2110-500236-04-05-67033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建设资金来自三峡集团定点帮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奉节县永乐镇三峡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造一个诗词文化主题驿站,集中打造2-5面诗词文化墙,在园区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和建设文化室6、园区建设文化小品4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5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882410.25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诗意白龙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 比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比选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68日起,在奉节县永安镇朝阳街9号领取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

4.2 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比选者未提供上述材料,比选人则有权拒绝其购买比选文件请求。

5. 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地址:详见比选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朝阳街9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人:金梅

电话:56736013

电话:56523265

20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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