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92216/2022-00016
[ 发文字号 ]
云雾府发〔2022〕6号
[ 主题分类 ]
惠民利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云雾土家族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24
[ 发布日期 ]
2022-06-08
奉节县云雾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通知

奉节县云雾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通

云雾府20226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促进乡村振兴治理有效,强化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织密织牢人民群众健康防护网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推进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实施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加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构建政府与群众自治组织桥梁纽带,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有效应对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各类威胁,筑牢全生命周期健康安全防护网。要结合2021年的村(居)换届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完善村(居)下属委员会的设立,到年底,实现全县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协调动员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村(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体系

1.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是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之一,接受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指导。根据需要,可结合网格化建设,进一步缩小治理单元,在自然村(居民小组)、小区(楼院)等设立公共卫生监督员。

2.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一般为37人组成,辖区人口较多,面积较大的地方,可以增设委员若干。委员会主任由负责卫生健康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担任,委员主要由乡村医生、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分片包段的家庭医生团队成员以及设立在自然村(居民小组)、小区(楼院)等公共卫生监督员组成。公共卫生委员可协调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单位代表、村(居)民代表、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和专业社会工作者等资源,充实工作队伍力量。

(二)明确工作职责

村(居)委会下属的公共卫生委员会,应充分发挥(村)居民的自治组织优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定期协商解决辖区内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专业机构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做好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动员,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和人口信息采集与监测等工作。

3.动员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4.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织密社区网格服务体系。

5.组织辖区村(居)民对卫生健康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健康需求和改进卫生健康服务的意见建议。

6.协助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7.协助完成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三)建立工作制度

1.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半年或年度工作会。

2.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每半年应向村(居)民委员会至少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村(居)民委员会至少每年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一次工作情况。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帮助、支持村(居)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意见、建议。



奉节县云雾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22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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