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湾乡开展农事用火安全入户宣传工作
日期:2026-07-09

为切实规范农事用火行为,坚决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生态资源安全,近期,岩湾乡组织乡、村两级干部深入辖区农户家中,开展农事用火安全专项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逐户上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等方式,向群众明确“四有七不烧”农事用火管理要求:农事用火必须做到有申报、有审核、有计划、有组织;坚决执行林地边缘不烧、高温大风不烧、夜间不烧、无人看守不烧、未清理周边可燃物不烧、未提前报备不烧、余火未彻底清理不烧的“七不烧”规定。同时,工作人员严肃告知,对违规用火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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