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土家族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渝民〔2021〕81号)要求,决定在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础上,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为落实奉节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的《奉节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奉节民政〔2021〕39号)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持脱贫攻坚过渡期内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全面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集中整治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快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管理规范、对象精准,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排查低保对象情况
1.排查对象:本辖区所有在册城乡低保户(附件1)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赡养义务人应核查至成年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家庭)。
2.告知方式:召开专题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书面通知、广播“村村响”、QQ或微信工作群、电话通知的形式。
3.对在册城乡低保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进行全覆盖核查,并依法签署授权书;对于拒绝配合授权核查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低保。
4.开展动态调整:对因家庭收入、财产和消费支出等情形超标不符合保障条件,或拒绝配合授权核查的低保对象,应依照程序及时清退。做到“应退则退”。
5.在册低保对象核查率必须达到100%。
(二)排查低保近亲属备案情况
全面排查城乡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执行情况,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获得低保未按规定备案的,应立即登记备案并报送《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登记表》(附件2),由县核查中心对实施近亲属备案的低保对象逐一核查,及时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
(三)排查重点人群情况
按照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工作要求,对于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无劳动能力或者弱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的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漏保”问题。
(四)排查政策落实情况
认真对照2020年出台的因病因灾因疫情困难群众相关救助政策,全面排查对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单人保”,对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等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将因病因灾因疫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
(五)排查资金管理情况
以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资金发放花名册为依据,对2018年以来低保金发放台账进行梳理排查,对发放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向同一账户频繁支付或大额支付等存疑信息,及时开展复核纠正;对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的,要建立卡折代管台账,完善履行委托代管协议,强化对代管人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对已死亡低保对象按规定及时退出,停发低保金;对违规领取金额较大的,通过教育引导、移送司法等措施依法依规予以追回。
(六)排查救助信访化解情况
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件,对其中的重复信访事项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安排落实人员,及时与信访人面对面沟通交流,做好政策解释说明,统筹运用相关救助政策,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做到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七)排查救助作风整治情况
从严从实做到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全流程规范管理,坚决纠正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工作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政策解释不到位、相互推诿和超时限受理救助申请等问题,切实提升为民办事能力和服务态度,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落实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畅
副组长:各联系村领导
成员:民社办成员、各村驻村干部、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各村综合治理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民社办,张举业任主任,吴丽聪、邹长明、刘春亚为组员,协助完成日常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抓好巩固提升行动作为坚持人民立场、维护困难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精心安排部署。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村(社区)要将巩固提升行动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中“救在身边”实践活动,按照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有关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并按季度更新,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确保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主动发现。充分发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机制作用,结合“四访”“四议”工作法,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社会救助协理员、小组长或楼栋长、网格员和志愿者的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主动发现困难群众,逐一组织调查核实,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救助合理”,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