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923W/2021-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竹园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16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后勤财务工作的通知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后勤财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后勤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后勤财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严格执行。

一、严格资产管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会计制度改革,各学校应做好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准备工作,及时完善资产管理,所有资产均应登记造册,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落实保管责任人;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清理、盘点,包括资产类别、名称、价值、购置时间、使用年限等,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固定资产变卖和报废必须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先报主管部门审批,再报国资部门批复后实施。

二、严格资金管理

各学校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会法规,建立内控制度,不得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和《现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当日学校实际用款额度确定备用金额度,最多不超过3000元,不得大额库存现金,严禁公款私存;学校间开展联谊活动报销经费,必须制定实施方案,报县教委分管领导审批;县外出差必须报县教委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县外培训必须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培训通知;公务接待和会议费支出,必须注明事由和人次,严格控制标准;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必须按县财政局2019年预算口径申报,即按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加津贴补贴和基础绩效工资总额之和的12%计算,任何学校不得随意调高缴费基数。

三、严格维修管理

学校维修项目要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和增加项目内容,确需变更或增加的必须报县教委分管领导审批;规划项目实施后的结余资金,一律由县教委收回统筹安排;为确保维修项目质量,所有维修项目必须扣留3%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一年;工程款必须通过转账支付,并拨付承建单位,严禁支付给个人。

四、严格债务管控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债务管控工作,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举债。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坚决禁止超预算使用公用经费。因学校发展建设确需举债的,须报县教委主要领导批准,并明确偿债的资金来源。

五、严格统计管理

统计工作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工作,各学校要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统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对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项统计数据必须按时报送,不得迟报缓报;严禁以虚报学生人数、住校生人数等套取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助资金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六、规范审批程序

从2019年1月1日起,学校用于维修、设备购置和大宗物品采购的支出,资金额度在1万元以下的,由学校按内部管理程序审批实施;资金额度在1-3万元的项目报县教委分管领导审批,3万元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严禁先实施后申报、边实施边申报和实施后不申报的行为发生,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规定限额内的购买性支出,必须按规定程序依法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各单位务必严守财经纪律,加强各项教育资金监管,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县教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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