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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四制度”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
日期:2020-09-25

为持续深化落实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奉节县河长办紧紧咬定“河畅、水清、岸洁”的河长制工作目标,深化细化河长制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一是日调度制度。县河长办每日通报镇村两级河长巡河情况、查找问题情况、处理问题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巡河次数共11309次,巡河率由六月底的40.98%提升到目前的152%。二是工作提醒制度。月初,县河长办将本月河长制工作的重点任务通知乡镇(街道)和部门,提醒它们及时认真开展河长制工作;月中,县河长办根据各级河长巡河完成情况提醒各级河长巡河查河,确保巡河完成率满足要求。月末,县河长办召开县级河长办公会议,对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三是暗访督察制度。县河长办组织暗访工作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的方式对全县河道范围内“三乱”问题开展暗访督察,发现问题后,以督办单形式交办镇级河长,并同时报送该河流县级河长以及县总河长,截至目前共下发督办单11份,发现“三乱”问题29处,整改到位14处。四是考核问责制度。县委县政府将河长制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综合考核的目标任务,根据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计入乡镇年度综合考核的总分。对河长制工作履职不力,群众反映突出,影响全县河长制工作在全市考核的乡镇(街道),县河长办将按照河长制管理有关规定予以通报、约谈或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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