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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河道“清四乱”联合执法
日期:2020-12-01

为切实维护我县梅溪河生态水系环境,全面推动县级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11月27日,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康乐镇人民政府对水利部督办“清四乱”点位开展强制拆除。此次行动出动联合执法人员30余人,组织机械2台,依法拆除违章建筑物面积约300平方米。

据了解,本次拆除违建工作采取自拆和依法拆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连日来,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对水利部督办“清四乱”点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并按照执法程序逐一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村民自行拆除。大多数村民积极配合行动,开展了自拆。对于2处心存侥幸、不听劝阻的违建、乱建行为则采取依法拆除的形式进行拆除。

河湖“清四乱”工作任重道远,是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我县将继续加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攻坚治理,清拆河道两岸违法搭建物,逐步实现退建还岸,加强河岸绿化恢复和堤防附属设施建设,提升水空间环境品质,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让广大群众有更多水环境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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