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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奉节总河长个人履职情况报告
日期:2024-01-05

2023年奉节总河长个人履职情况报告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巩义胜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本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第1号、第2号、第3号、第4号、第5号市级总河长令,扎实履行奉节县总河长和朱衣河河长责任,持续督导全县常态化开展巡河查河,全力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奉节县国考断面水质常年达到或高于Ⅱ类水质,“一江五河”总体水质连续7年稳定达标,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100%,铺展了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生态画卷。

一、迭代体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高位推动,成立幸福河湖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听取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县总河长会、县河长办主任会定期调度,及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加强对全县河长制工作的研究部署,出台《奉节县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奉节县2023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奉节县河长制工作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办法》《奉节县第3号总河长令》《河长制六大任务履职清单》,以更高、更实、更严的标准、措施和力度抓实抓细河长制工作。三是完善河长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明确各级河长582人,实现县域212条河流、54座水库全覆盖,深入推进“河长+警长+检察长”联防机制,设立县级河库警长6名,县级河库检察官6名,镇级河库警长22名。全年带头开展巡河12次,督促各级河长巡河查河14891次,累计时长11723.9小时、里程32372.73公里,巡河完成率122.86%,巡河上报问题754个、问题整改率100%

二、强化联管联治,提升环境质量

一是开展联合共管。进一步完善跨界河流治理模式,与云阳县、巫山县、巫溪县签定《跨界河流协议》,召开奉云巫巫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联席会议,分解落实共管河段及入河口管理、清漂保洁、“四乱”整治等工作职责,明确信息共享、统筹协调、联合巡查执法等合作内容,打破了区域跨界河流管理困境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整合水利、公安、生态环境、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执法力量,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捕鱼的犯罪行为,全年累计巡查人数5800余人次,现场制止违法违规行为264次,立案查处208件,罚款140余万元三是开展联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认真落实“一河一策”,21条县级河流年度任务完成率100%完成56万吨尾水直排治理任务、4.88万亩“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营造林建设任务,完成城区19条雨污混排箱涵整治、12.4公里管网改建,12家经营类港口均配备固体垃圾、生活污水接收储存设施,完成17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查、测、溯、治”工作,地表水各监测断面均达到国家和市级考核目标。

三、强化考核督查,推动长治长效

一是创新考评机制。出台《奉节县县级河长考核办法》《奉节县2023年度河长制考核办法》,对查河治河管河、防洪保安、水质达标、消落区管理、“十年禁渔”等重点工作进行考核打分,督促县级河长带头履职、镇村级河长认真履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考核应用。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双月”考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按照考核结果,对“优秀”等次的乡镇和部门,按照排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的河长制工作经费;对河长制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通报等处理,全年共通报镇级河长4人次,村级河长72人次。三是落实监督整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形成视频在县政府常务会议播放,同时将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全年共下发督办单30份,印发河长制周报44期,交办问题43个。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

一是加强社会普及。通过中国水周、世界水日以及全国生态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河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河长制进校园”“三个一”生态日活动等相关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对河流环境保护的参与意识。全年共开展活动12次,参与群众4000余名,发放宣传单6万余份。二是晾晒外宣亮点。《奉节县五色图考核河长制工作》《奉节县“三长”协作共守江河安澜》《一江碧水出夔门 两岸青山入画来》在中国水利报》刊登,组织拍摄的“日日清漂不见君—奉节清漂”纪录片荣获全国第五届“守护幸福河湖”主题赛优秀奖,全面展示了奉节“河长制”工作成效。三是引导公众参与。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巡河问水”、“百名委员巡百河”等活动,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有效。开展“河小青”“巾帼河长”“民间河长”志愿者巡河护河等活动,参加人数达2000人次,全民参与监督、管水、治水的效果逐渐呈现。

五、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县“河长制”工作虽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少数村级河长履职不够到位,整改问题存在超时整改。二是河道监管还需加强,部分河道“四乱”问题经常发生,整改完成易复发,阻碍河道行洪安全。三是社会关心重视程度不够,部分群众节水意识不强,节水设备普及率不高。下一步工作中,我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级总河长令和县委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总河长责任,迭代升级工作举措,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构建闭环落实工作机制,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样板河道”,打造更多具有奉节辨识度的“河长制”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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