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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23677487676XE-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日期:2023-04-1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677487676XE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年度)

单 位 名   称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 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科研、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测网运行管理、环境监测人员培训、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奉节县西部新区行政综合楼3号楼

法定代表人

李美进

开办资金

2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06

608

网上名称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从业人数

3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一、扎实完成各项监测任务   (一)环境质量监测。 1、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完成2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每月一次监测任务。截至12月,2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考核目标,其中,Ⅱ类水质监测断面17个,占比77.3%;Ⅰ类水质监测断面4个,占比18.2%。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监测。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完成青莲溪水库、黄井水库每月一次水质监测。截至12月,我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 3838-2002)Ⅱ类,水质达标率100%。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县设有7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中河流型43个,水库型19个,地下水型13个。根据1-12月水质监测结果,43个河流型水源中,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 3838-2002)Ⅰ类的有1个,Ⅱ类41个,Ⅲ类1个,Ⅰ类和Ⅱ类占比97.7%;19个水库型水源中,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 3838-2002)Ⅰ类的有1个,Ⅱ类13个,Ⅲ类5个,Ⅰ类和Ⅱ类占比73.7%;13个地下水型水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 3、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采用自动监测手段。2022年市对县大气环境质量考核涉及优良天数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根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截至12月31日,优良天数累计达到352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优于年度考核目标(30微克/立方米)。 近地面大气扬尘监测。永安、鱼复、夔州等3个街道设有23个近地面大气扬尘监测点位。根据大气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截至12月30日,全部23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均达到良以上,其中,监测结果为优的点位有6个,良的点位有17个。 4、声环境质量监测。   完成每季度一次功能区噪声、每年一次区域和道路交通噪声的监测任务。根据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我县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功能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标准限值,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达到“较好”,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达到“好”。 5、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完成11个国控和16个市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采样工作,按时将样品送至样品制备中心。 6、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完成永乐镇三峡村、安坪镇三坨村每季度一次的河流、环境空气、饮用水源地、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各要素环境质量较好。 (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重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性监测。 完成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口前厂、谭家沟厂、徐家包厂、西部新区厂)和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公平厂、吐祥厂)每月一次排水水质监督性监测工作,截至12月30日,完成重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63次。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性监测。 全县列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调查清单的有76座,其中,乡镇级污水处理厂27座,村级污水处理站49座。上半年调查发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63座,运行率82.9%;运行监测达标58座,运行达标率92.1%,其中,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达标率100%,村级污水处理站运行达标率86.8%。下半年调查发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53座,运行率69.7%;运行监测达标49座,运行达标率92.5%,其中,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达标率 100%,村级污水处理站运行达标率85.7%。 (三)执法监测。 按照环境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联动机制要求,积极响应环境执法需求,监测人员和执法人员同步出动,分工协作,及时出具执法监测报告。截至目前,已出具执法监测报告19份。 二、保障自动监测站运行及建设 (一)自动监测站运行保障。 按照大气自动监测站四方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六方协调工作机制要求,做好自动监测站站房外部环境整洁、安全以及电力、通讯、安全等保障,协调解决运维人员出入站点方便等问题。针对大气自动监测站运行保障问题,投入资金33万元安装UPS电源、除湿机、楼梯、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同时组织县教委、师范附属小学、城区供电中心、运维等相关单位召开现场调研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职责,提高大气自动监测站运行保障水平。针对水质自动监测站危险废物处置问题,积极谋划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项目,投入资金5万元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水质自动监测站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二)“十四五”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按照“十四五”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要求,完成罗汉大桥、黄莲村、天鹅村等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罗汉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属国考水站,纳入国家对重庆市水环境质量考核,自2020年损毁后一直未重建,存在国家扣分风险,我站要求施工单位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4月按期投入使用。黄莲村、天鹅村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于4月完工,预计在年内完成设备安装。   三、加强监测分析和应急监测能力 (一)监测分析能力。 为提升全站监测技术人员水平和能力,解决监测技术人员新老交替技术传承问题,组织4名同志参加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通过站内自认定考核和专家组现场考核,完成88个项目的持证上岗考核,涉及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生物、土壤等5个大类,稳定了监测技术队伍。   (二)应急监测能力。 针对辖区内环境风险源,制定2022年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计划,并申报进入2022年“以奖促治”专项资金项目库,在项目实施后,将具备有毒有害气体、石油类等特征污染物的应急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应急监测能力。   四、提升服务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监测工作衔接,落实排污单位环保主体责任。根据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指导新纳入管理的排污单位编制自行监测方案,每月定期检查100余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督促及时在“重庆市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发布平台”公开监测结果。2022年1-12月,我县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发布率在90%以上。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的不利影响,无法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可在平台据实公开“未检测说明”,减轻排污单位负担。 (二)监测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编制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月报、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季报、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月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月报等,在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等活动中积极向社会公众开放实验室、自动监测站,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技术报告编制。 编制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报告、污染物排污状况报告、秋冬季空气质量状况分析、2022年1-12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技术报告,综合评价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年际和年内变化规律及影响因素,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四)大气污染预测预警。 为做好大气污染预警预报工作,监测站充分发掘自身技术潜力,在秋冬季雾霾、夏季高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段主动对接气象部门,以气象参数变化趋势为基础,依据大气自动监测站和23个大气扬尘监测点位监测数据,准确预测未来3天空气质量状况,科学预判大气污染趋势,有力支撑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1250023677487676XE,有效期至:2024年3月25日;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2212050452,有效期至:2024年5月1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杨德山联系电话:13594726911  报送日期:2023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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