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677487676XE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 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科研、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测网运行管理、环境监测人员培训、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 |||
住所 |
奉节县西部新区行政综合楼3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美进 | |||
开办资金 |
26(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06 |
608 | |||
网上名称 |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
从业人数 |
30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扎实完成各项监测任务 (一)环境质量监测。 1、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完成2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每月一次监测任务。截至12月,2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考核目标,其中,Ⅱ类水质监测断面17个,占比77.3%;Ⅰ类水质监测断面4个,占比18.2%。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监测。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完成青莲溪水库、黄井水库每月一次水质监测。截至12月,我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 3838-2002)Ⅱ类,水质达标率100%。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县设有7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中河流型43个,水库型19个,地下水型13个。根据1-12月水质监测结果,43个河流型水源中,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 3838-2002)Ⅰ类的有1个,Ⅱ类41个,Ⅲ类1个,Ⅰ类和Ⅱ类占比97.7%;19个水库型水源中,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 3838-2002)Ⅰ类的有1个,Ⅱ类13个,Ⅲ类5个,Ⅰ类和Ⅱ类占比73.7%;13个地下水型水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 3、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采用自动监测手段。2022年市对县大气环境质量考核涉及优良天数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根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截至12月31日,优良天数累计达到352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优于年度考核目标(30微克/立方米)。 近地面大气扬尘监测。永安、鱼复、夔州等3个街道设有23个近地面大气扬尘监测点位。根据大气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截至12月30日,全部23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均达到良以上,其中,监测结果为优的点位有6个,良的点位有17个。 4、声环境质量监测。 完成每季度一次功能区噪声、每年一次区域和道路交通噪声的监测任务。根据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我县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功能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标准限值,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达到“较好”,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达到“好”。 5、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完成11个国控和16个市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采样工作,按时将样品送至样品制备中心。 6、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完成永乐镇三峡村、安坪镇三坨村每季度一次的河流、环境空气、饮用水源地、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各要素环境质量较好。 (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重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性监测。 完成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口前厂、谭家沟厂、徐家包厂、西部新区厂)和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公平厂、吐祥厂)每月一次排水水质监督性监测工作,截至12月30日,完成重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63次。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性监测。 全县列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调查清单的有76座,其中,乡镇级污水处理厂27座,村级污水处理站49座。上半年调查发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63座,运行率82.9%;运行监测达标58座,运行达标率92.1%,其中,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达标率100%,村级污水处理站运行达标率86.8%。下半年调查发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53座,运行率69.7%;运行监测达标49座,运行达标率92.5%,其中,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达标率 100%,村级污水处理站运行达标率85.7%。 (三)执法监测。 按照环境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联动机制要求,积极响应环境执法需求,监测人员和执法人员同步出动,分工协作,及时出具执法监测报告。截至目前,已出具执法监测报告19份。 二、保障自动监测站运行及建设 (一)自动监测站运行保障。 按照大气自动监测站四方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六方协调工作机制要求,做好自动监测站站房外部环境整洁、安全以及电力、通讯、安全等保障,协调解决运维人员出入站点方便等问题。针对大气自动监测站运行保障问题,投入资金33万元安装UPS电源、除湿机、楼梯、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同时组织县教委、师范附属小学、城区供电中心、运维等相关单位召开现场调研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职责,提高大气自动监测站运行保障水平。针对水质自动监测站危险废物处置问题,积极谋划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项目,投入资金5万元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水质自动监测站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二)“十四五”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按照“十四五”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要求,完成罗汉大桥、黄莲村、天鹅村等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罗汉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属国考水站,纳入国家对重庆市水环境质量考核,自2020年损毁后一直未重建,存在国家扣分风险,我站要求施工单位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4月按期投入使用。黄莲村、天鹅村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于4月完工,预计在年内完成设备安装。 三、加强监测分析和应急监测能力 (一)监测分析能力。 为提升全站监测技术人员水平和能力,解决监测技术人员新老交替技术传承问题,组织4名同志参加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通过站内自认定考核和专家组现场考核,完成88个项目的持证上岗考核,涉及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生物、土壤等5个大类,稳定了监测技术队伍。 (二)应急监测能力。 针对辖区内环境风险源,制定2022年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计划,并申报进入2022年“以奖促治”专项资金项目库,在项目实施后,将具备有毒有害气体、石油类等特征污染物的应急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应急监测能力。 四、提升服务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监测工作衔接,落实排污单位环保主体责任。根据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指导新纳入管理的排污单位编制自行监测方案,每月定期检查100余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督促及时在“重庆市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发布平台”公开监测结果。2022年1-12月,我县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发布率在90%以上。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的不利影响,无法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可在平台据实公开“未检测说明”,减轻排污单位负担。 (二)监测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编制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月报、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季报、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月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月报等,在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等活动中积极向社会公众开放实验室、自动监测站,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技术报告编制。 编制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报告、污染物排污状况报告、秋冬季空气质量状况分析、2022年1-12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技术报告,综合评价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年际和年内变化规律及影响因素,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四)大气污染预测预警。 为做好大气污染预警预报工作,监测站充分发掘自身技术潜力,在秋冬季雾霾、夏季高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段主动对接气象部门,以气象参数变化趋势为基础,依据大气自动监测站和23个大气扬尘监测点位监测数据,准确预测未来3天空气质量状况,科学预判大气污染趋势,有力支撑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1250023677487676XE,有效期至:2024年3月25日;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2212050452,有效期至:2024年5月1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填表人: 杨德山 联系电话:13594726911 报送日期:2023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