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措施或具体问题内容
保护区内的旅游活动未按《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编制和报批旅游发展方案。2012年,重庆长江三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奉节分公司在保护区核心区内建设了2处旅游接待中心,占地面积分别为3.3亩和5亩。徐家湾搬迁集中安置点位于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渝府〔2014〕32号文件批复所确定的天坑地缝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要求确定天坑地缝生态旅游发展方案的编制,现已完成方案的编制。
(二)由重庆奉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制定并实施天坑地缝游客接待中心拆除方案,2017年12月底完成拆除,目前已完成拆除原址生态复绿。
(三)按照整改任务要求,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完成徐家湾搬迁集中安置点环境影响报告表。该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及复核工作,取得环评批复,并完成了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