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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公示表
日期:2023-11-28

整改实施主体

奉节县人民政府

公示日期

2023年11月28至2023年12月11日




整改任务概述

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奉节县违规在重庆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大规模进行旅游开发等问题。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重庆市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要通过停止旅游经营、拆除标识标牌、拆除保护区划定后建设的旅游功能性用房等7项整改措施,达到“全面停止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旅游经营开发,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环境管理”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

措施一:2022年8月,停止天坑景区、三峡原乡景区、迷宫河景区对外经营、宣传、推介和营销活动,线上、线下全面停止售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景区停止开放的公告,并在主要路口予以公示,小寨天坑入口处设置围栏,严格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天坑游览。

整改完成情况:2022年7月10日运用“白帝城瞿塘峡5A景区官网”和“赤甲之声”“白帝城瞿塘峡景区”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关于小寨天坑景区、三峡原乡景区暂停开放的公告”,从7月11日起停止线上线下售票窗口。7月26日在美团、携程、驴妈妈、同程等OTA平台下架天坑、三峡原乡景区产品;8月15日,在小寨天坑入口、天井峡地缝入口、三峡原乡入口设置对外停止开放的公示牌;在小寨天坑入口处设置围栏,迷宫河景区入口安装铁门,禁止旅客进入景区游览。

措施二:2023年6月底前,拆除景区内、公路沿线经营性标识标牌、交通指示牌,拆除核心区、缓冲区的农家乐、民宿酒店等营业性标识标牌。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整改方案,已拆除小寨天坑、三峡原乡、迷宫河景区内以及县城至兴隆镇公路沿线旅游经营性标识标牌交通指示牌拆除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86家农家乐营业性标识标牌。

措施三:2023年6月底前,修正完善奉节县文化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系统核对规划项目与自然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划项目迅速调整,确保项目依法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县文化旅游委牵头负责,对《奉节县文化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了修正完善,3月16日,经第十八届县政府55次常务会审议;4月10日,经第十五届县委常委78次常委会审定,2023年5月25日印发实施。

措施四:全面排查、分类处置核心区、缓冲区农家乐、酒店民宿经营活动。2023年6月底前,对保护区原住民在合法产权房屋内开展农家乐、酒店民宿经营活动的,注销、回收营业执照和星级农家乐等证书,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无经营行为。2023年12月底前,拆除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非法建筑。

整改完成情况:2022年7月至8月,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委、兴隆镇、长安土家族乡对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农家乐、民宿酒店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共排查出86家,其中,只挂牌未办理营业执照有55家,既挂牌又办理营业执照有31家。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林业局等单位,配合属地乡镇组成工作小组,逐户上门聊家常、讲政策、促转型、帮就业,经反复沟通引导,得到了群众的理解支持,群众自觉停止市场化经营行为,已拆除86家农家乐标识牌,注销25家农家乐营业执照,迁移6家农家乐,取消回收2家星级证书。后期,县政府督查办、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巡查,均未发现市场化经营行为。已拆除迷宫河河道中修建的水车和木船;已拆除三峡原乡景区游客中心(售票口)、检票口、人行步道、便利店;关停三峡原乡内酒窑、面包房、清吧3处经营性活动,移除房屋内经营相关设施设备,与农户解除3处房屋租赁合同;拆除天坑地缝景区内天书、平台、石围栏、钢丝残留卷扬机、柳杉长廊装饰物等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非法建筑。对迷宫河景区入口处停车场和步道进行复绿,在河岸安装安全防护网,设立安全警示牌。对小寨天坑景区大门上、下2个停车场地面进行覆土复绿、补栽绿化植物。目前,3个景区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非法建筑已全部拆除。

措施五:2023年12月底前,拆除所有在自然保护区划定后建设的功能性用房;立即关闭在自然保护区划定前建设的功能性用房,并整改为公益设施。

整改完成情况:经排查,无自然保护区划定前建设的功能性用房除自然保护区划建设的全部建筑物,如三峡原乡景区游客中心(售票口)、检票口、公共厕所,小寨天坑景区售票大厅、验票岗亭、员工宿舍、办公用房、商贸区店铺、公共卫生间,迷宫河景区管理用房,地缝景区罗家坪管理房、公共卫生间。

措施六:2023年12月底前,对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废弃采石场进行全面清理,严格禁止复采行为,因地制宜对裸露区域进行生态复绿。

整改完成情况:对古路坡采石场、小寨村8社废弃采石场、新和村1社李盛元采石场、西槽村5社临时取料场、西槽村临时取料场、五坝村临时取料场已损毁的地面区域进行补植栽种树苗,撒播混合草籽;对裸露的边坡挂设复绿辅助网,底部种植葛藤攀爬植物。后期,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以及属地乡镇对采石场加强监督巡查,暂未发现复采行为

措施七:2023年9月底前,对监管不到位问题进行调查,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时任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所长曹平、重庆赤甲集团下属赤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峡原乡景区项目建设现场代表付昱存在不正确履职、监管职责不到位等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分别对曹平、付昱给与诫勉处理,决定自2023年8月21日起生效,并起算诫勉期限。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2023年11月16日,市林业局会同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 委组建验收核查组,严格对照《重庆市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的7项整改措施,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 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逐一核查验收了重庆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 任务完成情况。

验收核查组认为,奉节县委县政府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把天坑地缝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 改措施和时限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推进问题整改。经核查,天坑地缝自然 保护区内旅游经营活动已全部停止,经营性标识标牌、交通指示牌、旅游功 能性用房已全部拆除,《奉节县文化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已修正,涉 及的6处矿山修复均已进行复绿。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县生态环境局,56551813;县林业局,56733366

电子邮箱:332048246@qq.com

备注: 自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邮箱进行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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