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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奉节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向县委反映全县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开展统一战线领域各项工作,包括民族工作、对台工作、侨务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加强和改进统战团体工作,支持自身建设发展,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发展,保障基本办公经费,提升宗教服务水平。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基本生活,按照上级及本县相关要求,给予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联系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从事宗教活动,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全县民营经济提供服务,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
负责为民族宗教界提供相关服务,切实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负责为各宗教团体提供服务,指导处理各宗教团体日常事务。参与县民宗侨务办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和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组织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指导宗教活动的有序开展、促进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族宗教执法工作。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收集整理汇总涉及民营经济法律法规、政策并推进对接落实;为民营经济主体提供维权服务并督办问效;搭建平台,提供孵化培育等服务;承担县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奉节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奉节县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奉节县人民政府台湾工作办公室、奉节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奉节县民族宗教委员会)内设4个机构:办公室、综合联络科、党外干部科、民族宗教科。下属3个事业单位:奉节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奉节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奉节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中国共产党奉节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奉节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奉节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004.83万元,支出总计1004.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41万元,上涨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宗教组织办公经费、民革工作经费、民建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00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41万元,上涨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宗教组织办公经费、民革工作经费、民建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4.8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00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41万元,上涨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宗教组织办公经费、民革工作经费、民建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其中:基本支出685.17万元,占68.2%;项目支出319.66万元,占31.8%。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4.83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41万元,上涨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宗教组织办公经费、民革工作经费、民建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41万元,上涨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宗教组织办公经费、民革工作经费、民建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4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民革工作经费、民建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41万元,上涨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宗教组织办公经费、民革工作经费、民建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4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民革工作经费、民建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1.55万元,占8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79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民革工作经费、民建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5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4万元,上涨1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1.32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预算标准有所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36.7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5万元,上涨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5.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64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及2名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1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万元,上涨1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增加了民革工作经费、民建工作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统一战线工作经费,以及对宗教相关事务以及民营经济的支持与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6万元,下降60.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厉行节约打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8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厉行节约打紧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传递、市内因公出行、统战工作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公务接待费1.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企业家来奉考察,外出招商引资,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强化公务接待日常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6万元,下降57.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强化公务接待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31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6.5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5万元,下降5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承接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7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8万元,上涨3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民革、民建工作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对部门整体和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19.66万元。
见附件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见附件2024年度部门项目绩效情况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冯安楠 13228528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