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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43X2/2024-000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奉节县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奉节县科学技术协会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增强科协工作的政治性、科协组织的先进性和群众性。

2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引导科技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周围。密切关注科技工作者思想动态的新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政治上引领、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县委和市科协的要求,指导乡镇(街道)科协和各学(协)会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开展工作。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勇担创新发展主力军重任,充分发挥创新第一动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积极拓展社会服务职能,稳妥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积极为学委政府科学决策献言,牵头完成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目标任务。

5突出科协工作职责和工作主阵地。以科技工作者为主要工作对象,强化协会主体地位,以基地、协会、园区、企业、社区和学校等为主阵地,加强对新经济组织、网络等新领域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

6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

7研究指导科协自身改革和建设。

8承办县委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奉节县科学技术协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机关设1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

2人员情况。奉节县科学技术协会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4名。实有在编在职人数6人;遗属1人;退休人员11人(移交县人力社保统管);公益性岗位3人,共计2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8.3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经费拨款减少78.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6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8.3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8.3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82万元,比2023年减少7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82万元,比2023年减少78.3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3人;项目支出2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科普宣传、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重点工作。

奉节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比2023年减少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23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科技宣传教育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10万元,比2023减少15.17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退休3人及预算标准基数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0.78万元、印刷费0.12万元、邮电费3.7万元、水电费0.94万元、物管费0.5万元、差旅费0.84万元、会议费0.10万元、培训费0.12万元、 维修(护)费0.30万元、 公务接待费0.30万元、 劳务费4.30万元、 工会经费0.79万元、 福利费1.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万元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燕萍, 联系电话:023-5655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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