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预〔2021〕122号
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清理社会抚养费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取消社会抚养费的决策部署,现将《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社会抚养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财综〔2021〕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2021年12月25日前清理完成。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社会抚养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财综〔2021〕70号)
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