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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67365637542/2022-000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测预警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7-11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知

奉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形势,现发布奉节县森林防火令。

一、禁火时间:202278-1010日。

二、禁火区域:奉节县所有林区(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下同)及距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内容

(一)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严禁在禁火区域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野炊烧烤、点火驱兽、烤火取暖;

(四)严禁在禁火区域小孩玩火、痴疯弄火;

(五)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荒、烧杂、烧灰积肥等生产用火;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禁火区域进行爆破、射击等涉火活动;

(七)严禁在林区内范围内燃放“孔明灯”;

(八)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和一切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进入林区的个人和车辆。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机构和人员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五、森林、林地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特别是电力、通讯、燃气、油料、危化易燃品等行业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要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坚决消除。

六、各乡镇(街道)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森林防火防控力度,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组织开展扑救及善后工作。

七、违反本防火令者将依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及《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相关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森林火灾报警电话:023-56636510。


奉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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