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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67365637542/2021-000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目   录

第一章则………………………………………………………7

一、目的………………………………………………………7

二、工作原则…………………………………………………7

三、编制依据…………………………………………………9

四、现状………………………………………………………10

五、适用范围…………………………………………………15

六、预案体系…………………………………………………15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19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19

二、组织体系框架……………………………………………22

三、应急联动机制……………………………………………23

第三章预防、预测、预警………………………………………24

一、预防………………………………………………………24

二、信息监测与报告………………………………………24

三、预警………………………………………………………26

四、预测预警支持系统………………………………………28

五、预警级别及发布…………………………………………28

六、预警流程图……………………………………………30

七、预警化解 ………………………………………………31

第四章应急响应…………………………………………………32

一、分级响应………………………………………………32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34

三、基本响应程序……………………………………………39

四、指挥和协调………………………………………………43

五、新闻报道…………………………………………………46

六、应急结束…………………………………………………46

第五章后期处置…………………………………………………47

一、善后处置…………………………………………………47

二、社会救助…………………………………………………49

三、保险理赔…………………………………………………50

四、调查和总结………………………………………………50

第六章保障措施…………………………………………………51

一、通信保障…………………………………………………51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52

三、应急队伍保障……………………………………………52

四、交通运输保障……………………………………………53

五、医疗卫生保障……………………………………………54

六、治安保障…………………………………………………55

七、物资保障…………………………………………………55

八、经费保障…………………………………………………55

九、社会动员保障……………………………………………56

十、紧急避难场所保障………………………………………56

十一、技术储备与保障………………………………………57

第七章宣传、培训和演习……………………………………57

一、公众宣传教育……………………………………………57

二、培训………………………………………………………58

三、演习………………………………………………………58

第八章附则………………………………………………………59

一、名词术语、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59

二、预案管理…………………………………………………60

三、监督检查与奖励…………………………………………61

四、制定与解释………………………………………………61

五、颁布实施时间……………………………………………61

第九章附录………………………………………………………61

一、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61

二、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权限规定………………66

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相关部门有关单位通讯录……71

四、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74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级别分级表……………………75

六、各单项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及联系人通讯录……………92

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名单(部分)…………96

八、应急处置责任部门、主要参与单位一览表……………97

















前 言


本预案明确了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应急指挥机制、管理体制、法律法规体制,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纲领性预案,是指导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编制应急预案的主要依据,分为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和演习、附则和附录共9个章节的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驻奉各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认真编写各类预案并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针对我县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分类和响应程序,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的职责和权力,形成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处置科学、程序规范、结构完整、覆盖全面、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防救结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在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长效应急机制。

(二)依法规范,明确职责。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逐步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应急指挥机制、管理体制、法规预案体系。依法行政,科学防救,全面落实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市、县、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村(社区)应急处置管理模式,实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分级管理。

(三)集中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重点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响应机制、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程度和危害性以及动用的处置资源、分级分类设定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属地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是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应急处置的主体,属地政府主要领导是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是处置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是处置重大、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

(四)资源整合,提高效率。按照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全面提升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效率,充分发挥群测群防联防联控的优势,在预警预测、应急响应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实现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源的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反应快捷、高效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切实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效率。

(五)平战结合,全民参与。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长备不懈的思想,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加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做好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举行突发公共事件的演练、演习。广泛发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把政府管理与全民动员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部队、全民相结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实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科学化、社会化和全民化。

三、编制依据

(一)本预案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参考文件和材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8273号)。

四、现状

(一)我县幅员面积4087平方公里,辖29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2个管委会,332个行政村、58个社区。2016年末全县总人口106.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3.43万人,占总人口的40.82%贫困人口12.4万人,占总人口的11.6%

近几年,奉节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公共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全县地形地貌特殊,大面积高山峻岭和喀斯特地貌分布较广,汛期雨量充沛,容易造成暴雨洪涝和引发地质灾害。各乡镇山高水远,道路弯多坡陡路窄,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我县经济基础薄弱,在加快推进改革开放过程中,企业破产关闭、职工下岗失业、煤矿关闭转产、城镇居民拆迁补偿等矛盾,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公共安全问题将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

(二)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共23小类、44种突发公共事件(部分现状情况见下表)。

1.4.2-1  奉节县自然灾害现状情况表

事   件

现     状    情    况

防汛抗旱

雨量充沛、季节性强、山高坡陡,并处于原川东伏旱区,水旱灾害频发,旱涝交替特征明显。洪灾发生机率大,区域暴雨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比较频繁;旱情一年四季均有发生,常常冬干连春旱、春旱连夏旱、伏旱连秋旱、秋旱连冬干,尤以夏旱和伏旱为重。

气象灾害

气象灾害具有种类多、频率高、分布广、危害大、损失重的特点。发生最为频繁的有暴雨(雪)、风雹、干旱、高温、低温冷害等。

农业有害生物

农作物病虫鼠种类多达百余种,特别是条锈病、稻飞虱、稻纵卷叶螟、马铃薯晚疫病等迁飞性害虫、流行性病害及农田鼠害常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有害生物传入的机率增大,给我县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威胁。

地质灾害

自然地理环境复杂,人类工程活动增加,地质灾害发生频繁。截至2016年底,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1600上,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及地裂缝等,每年汛期在暴雨和洪水的条件下诱发更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地震灾害

地震运动受三峡工程蓄水后的影响,在未来一段时期,局部地区存在破坏性地震的可能性。

森林火灾灾害

全县森林火灾频繁发生,重点是封山育林区。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分布不广,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构成一定威胁。

1.4.2-2  奉节县事故灾难现状情况表

事   件

现     状    情    况

道路交通事故

全县公路总里程达到1087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7公里,国道250公里、省道307公里、县道220公里、乡道720公里、村道9296公里。农村公路实现“五百”目标:即行政村通畅100%、撤并村通达100%,泥结石路通社100%,符合条件的路段安全护栏100%覆盖,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100%,农用车载客现象时有发生,安全隐患突出。

高速公路突发事故

2016年底,全县高速公路77公里,由于奉节地处山岭重丘,高速公路坡道多、弯道多、桥梁多、隧道多、边坡多,且雾天和雨季时间较长,和奉节特殊的地质环境,容易发生重大交通伤亡事故和其他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自然灾害事故。

水上交通事故

河流众多,水运发达。大多数航道水文条件复杂,水上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容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灾难。

特种交通工具

突发事故灾难

我县正处于城市建设施工的高峰期,征地拆迁的关键期,各类特种设备种类多,罐车、搅拌车、吊车、重载货车等交通工具,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事故

全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多,安全事故易发多发。

民爆器材安全生产事故

由于民爆器材的生产、流通、使用系高危行业,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设施条件差,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容易酿成安全生产事故。

矿山安全事故

煤炭行业瓦斯突出,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生产事故。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建筑施工单位多,从业人员多,建筑工程多。

公共密集场所安全事故

公共娱乐场所、旅馆、宾馆、饭店、营业性餐馆、商场等属事故多点。

供电安全事故

发生电力事故,将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甚至大电网事故。

燃气供应安全事故

天然气用户数多,天然气属易燃易爆物质,且压力较高,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成品油经营储存安全事故

私自偷营小型成品油车辆,易诱发事故。

供水安全事故

随着城建设发展,城市用水量大,供给不足的矛盾多,管网老化,易暴裂;加之建房或地质灾害等原因,易造成水质污染等事故。

地下排水系统安全事故

我县市政设施因投入经费不足和分散的管理体制,地下排水系统陈旧老化、设计标准低、断面小,排水设施本身的沼气以及易燃、易爆物质流入地下排水设施,易造成地下排水设施爆炸事故,严重影响到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城市扩建中以压力管道等为主的承压特种设备,以电梯 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易诱发事故。

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奉节地处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重大污染尤为重要。

突发公共事件通讯保障

各国有通讯企业,网络运营商,电信企业初步具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信息网络事故

拥有国家一级光缆1161公里,二级光缆2786公里。信息安全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信息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完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薄弱;网上有害信息传播、病害入侵、网络攻击和失迷事件时有发生,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

广播电视网络设施事故

一级微波干线、二级微波干线、奉节移动通信公司共建基站等

核辐射事故

我市目前还没有核电站,核技术应用不广泛,现有核技术应用单位少,危险源少。

1.4.2-3  奉节县公共卫生事件现状情况表

事   件

现     状    情    况

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

市场环境参差不齐,信鸽数量多,春季动物疫病管控难度大,疫情种类多,主要有疟疾、霍乱、登革热、流行性脑膜炎、肺结核、梅毒和淋病等传染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口流动性加剧,贸易往来频繁,群众生活方式在不断发生变化,生态环境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在不断发生变化,及时有效处理和控制这类疾病比较困难。

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食物中毒事件主要发生在农村家宴、饮食服务单位、集体食堂和学校食堂,常呈集体性突然暴发,来势急骤。

突发重大职业中毒

我县煤矿已全部关闭,但群众烧煤取暖、沼气供热等生活习惯还很常见,易发生群体性煤气中毒和氨气泄漏事件,给人民群众造成健康损害。

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

化学物质和生物菌毒种在工农业生产中使用较广泛,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生化恐怖事件可能导致一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菌毒种丢失、泄漏和扩散,造成土壤、水体和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甚至造成急性中毒事件。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由于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食品安全事故随时可能发生。

重大动物疫病事件

随着全球范围内养殖模式和生态环境的改变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原有的动物疫病发病不断增多,疫情传播速度和范围明显扩大,人畜共患病危害日益加深,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1.4.2-4奉节县突发公共安全现状情况表

事   件

现     状    情    况

重大刑事案件

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持续发力,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刑事案件数量总体呈稳中有降态势。但从各类刑事案件特点来看,当前刑事犯罪逐渐呈现出流窜化、集团化、暴力化、职业化等特点;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型犯罪所占比例较大,杀人、伤害、投毒、爆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

重特大火灾事件

由于居民用火不慎,用火设备不良,电器设备老化,使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易引发火灾。

恐怖袭击事件

被恐怖势力作为反攻和报复目标的可能性不大。

金融安全事件

近年来,我县金融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金融安全形势严峻。目前,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国家赋予了地方政府更加明确的职责,我县维护金融稳定、建设金融安全县的任务十分繁重。

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下岗转业、征地拆迁等各种矛盾,易发生以表达诉求主张,争取维护利益等形式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六、预案体系

按照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预案体系分为三个层次,1个县级总体应急预案,4个专项应急预案,44个单项及保障应急预案(分为23类)和34个乡镇(街道、管委会)综合应急预案。(详见附件2

本案是县政府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组织管理、指挥应急行动的程序规范和协调相关资源的整体计划,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纲领性预案,同时也是指导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编制应急预案的主要依据。

四个专项应急预案是县政府总体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分类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依据,对部门的单项预案和乡镇综合预案具有指导作用。

县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共编制44个单项及保障应急预案,是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处置预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所编制的34个综合预案,是针对本行政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处置的预案。县级部门单项及保障应急预案和各乡镇综合预案,是总体预案最基础的组成部分,是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和实施应急处置的直接依据,是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最直接实施的预案,要明确第一时间应急抢险救援的指挥程序和部门职责,全面规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整体计划和应急程序。

我县应急预案体系统一编号如下:

《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奉节县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1.1奉节县水旱灾害类

1.1.1奉节县防汛应急预案(县水务局)

1.1.2奉节县抗旱应急预案(县水务局)

1.2奉节县气象灾害类

1.2.3奉节县防雹增雨作业应急预案(县气象局)

1.2.4奉节县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县气象局)

1.2.5奉节县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县气象局)

1.3奉节县农作物病虫灾害类

1.3.6奉节县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县农委)

1.4奉节县地质灾害类

1.4.7奉节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县国土房管局)

1.5奉节县地震灾害类

1.5.8奉节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县国土房管局)

1.6奉节县森林灾害类

1.6.9奉节县森林火灾灾害应急预案(县林业局)

1.6.10奉节县森林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县林业局)

1.7奉节县自然灾害救助类

1.7.11奉节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县民政局)

2.《奉节县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

2.1奉节县交通事故灾难类

2.1.12奉节县道路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公安局)

2.1.13奉节县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交委)

2.1.14奉节县特种交通工具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交委)

2.2奉节县危险物品事故灾难类

2.2.15奉节县危险化品生产企业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安监局)

2.2.16奉节县民爆器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县公安局)

2.2.17奉节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县安监局)

2.3奉节县工程质量事故和矿山安全事故灾难类

2.3.18奉节县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城乡建委)

2.3.19奉节县矿山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安监局)

2.4奉节县公共场所事故灾难类

2.4.20奉节县公共密集场所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公安局)

2.5奉节县城市突发事故灾难类

2.5.21奉节县供电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经济信息委)

2.5.22奉节县燃气供应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经济信息委)

2.5.23奉节县成品油经营储存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安监局)

2.5.24奉节县供水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水务局)

2.5.25奉节县地下排水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市政园林局)

2.6奉节县特种设备灾难类

2.6.26奉节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质监局)

2.7奉节县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类

2.7.27奉节县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环保局)

2.8奉节县网络和通讯事故灾难类

2.8.28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通讯保障预案(县经济信息委)

2.8.29奉节县信息网络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经济信息委)

2.8.30奉节县广播电视网络设施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重庆广电网络奉节分公司)

2.9奉节县核辐射灾难类

2.9.31奉节县核辐射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环保局)

3.《奉节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1传染病疫情和食物、职业中毒事件类

3.1.32奉节县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县卫生计生委)

3.1.33奉节县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预案(县卫生计生委)

3.1.34奉节县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县食药监局)

3.1.35奉节县突发重大职业中毒应急预案(县卫生计生委)

3.1.36奉节县突发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应急预案(县卫生计生委)

3.2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救治类

3.2.37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县卫生计生委)

3.3奉节县食品安全事件类

3.3.38奉节县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县食药监局)

3.4奉节县奉节县动物疫病事件类

3.4.39奉节县重大动物疫病事件应急预案(县农委)

4.《奉节县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4.1奉节县社会安全事件类

4.1.40奉节县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县公安局)

4.1.41奉节县重特大火灾事件应急预案(县公安消防大队)

4.1.42奉节县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县公安局)

4.2奉节县经济安全类

4.2.43奉节县金融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县金融服务中心)

4.3奉节县群体性安全事件类

4.3.44奉节县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县信访办)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设立奉节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府应急委),统一组织领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县政府应急委主任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班子成员、县人武部部长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组成部门、县政府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县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社会团体、工商联、驻奉单位负责人担任。

政府应急委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批准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是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责任单位;向市政府报告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提出启动重大、特别重大应急预警的建议意见;协调驻奉部队、驻奉企事业单位,共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解决应急处置资金、物资以及其他困难,下达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分配计划;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宣传教育和演习演练,总结全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二)县政府应急委下设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应急办),为县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常设机构,机构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承担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并统筹协调自然灾害处置指挥部(县民政局)、事故灾难处置指挥部(县安监局)、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指挥部(县卫生计生委)、社会安全事件处置指挥部(县公安局)(以下统一简称四个指挥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县政府应急办职责:贯彻落实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办理相关文件;定期组织修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审定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单项预案;负责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调研,并向县政府应急委提出工作建议意见;收集整理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上报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根据县政府应急委的决定发布预警信息;根据县政府应急委的指示,提出突发事件处置资金和物资分配建议意见;维护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系统和应急指挥平台,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宣传教育和演习、演练工作;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下设立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应急委)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统一组织领导乡镇(街道、管委会)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先期处置等工作。

乡镇应急委主任由乡镇(街道、管委会)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应急或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乡镇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和相关指挥机构责任人组成。

各乡镇应急委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镇应急办),为乡镇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常设机构,机构设在乡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承担乡镇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并统筹协调处置辖区内相关突发公共事件。

乡镇应急办职责:组织制订乡镇综合应急预案;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和应急调查工作;掌握属地内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和预警动态并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负责协调本级应急处置相关机构,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报和综合协调职责;指导村(社区)、企业、学校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和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应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四个指挥部、县政府有关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编制专项和单项应急预案,并定期交县政府应急办备案。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日常管理和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框架

(一)组织体系框架图


















(二)奉节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责任部门、主要参与单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应急联动机制

在预测将要发生或已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县政府应急办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根据县政府应急委的指示,启动专项应急指挥部筹备工作,统筹协调县级各部门、属地政府、各相关单位、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武警奉节大队,公安消防大队、国有企业以及社会力量,形成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属地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各单项预案的要求,发动一切力量科学规范的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管理职责,做好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特别强化受伤(受困)人员救治、险区群众转移、资源配套保障、物质征集调度工作。


第三章 预防、预测、预警

一、预防

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重点隐患区及危险源的排查。加大对“春季动物疫病、春运交通安全、汛期地质灾害、强对流气象灾害”等,可预见或季节性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四个指挥部、应急处置部门、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研究常态化的监测预警方案,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日常预防监测机制。

二、信息监测与报告

(一)县政府应急办依托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公安局建立县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数据库,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监测分析和损失评估,每年12月收集更新全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数据库。

(二)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公安局分别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信息数据库,做好信息管理与维护更新工作。

(三)各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信息监测数据库,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和实时更新工作,同时向县政府应急办信息数据库报送。

(四)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主管部门建立相应信息监测数据库,及时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四个指挥部和县政府应急办报送信息。

(五)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属地值班机构要掌握实时实地信息,积极核实有关情况,应报送现场语音、视频、图像等资料。对于波及范围较广的重大突发事件,属地政府要加强同突发事件处置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对特定时间、特殊人群、敏感题材等事件,应不拘泥于涉事人数、财产金额,及时提级报告,并要密切关注事件动态发展,研判事态发展趋势。

(六)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毗邻区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传送,并及时向县政府应急委报告。

(七)信息监测流程图











(八)预警信息报告范围和内容。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在得到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报告信息来源、事件过程、可能影响、建议措施等信息。县政府组成部门向市级主管部门报送可能产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时,必须先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统一口径适时上报。

三、预警

(一)整合现有的气象预报系统、地质地震监测系统和县内各种报警号码(110119120)资源,收集全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建立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按规定和程序发布预警级别信号和预警信息。

县政府应急办在日常工作中依托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公安局逐步理清危险源分布情况,建立数据库,及时有效地对公共突发事件进行预测、预警。

(二)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及时向突发公共事件四个指挥部报告。四个指挥部得到较大预警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同意后,以县政府应急委的名义授权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准备实施处置工作。重大、特别重大预警信息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并由市政府应急办或市政府授权的市级有关部门或单位,在突发事件可能影响的区域内发布预警信息,并同时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组织准备实施处置工作。

(三)预警信息经各级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程序发布后,各级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按预案规定的程序和处置权,作出应急响应赓即加以处置。

(四)属地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响应队伍,实施先期紧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五)处置程序

县接警服务中心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平台在得到报警和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同时进一步核实现场情况并上报;县政府应急办在接报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予以处置。一般、较大预警信息,应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规定,组织协调各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和县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处置行动。重大、特别重大的预警信息必须立即向县政府应急委报告,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意见,待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应急办确定发布预警。同时按相关预案的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立即启动联防联控工作,进入应急应战状态,由指挥部统筹相关专业力量,实施相应的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扩散发展,管控舆情稳定社会秩序。

四、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统筹利用应急应战视频指挥平台、党政内网办公平台、政府门户网站、企讯通短信平台等构成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支持系统,利用此系统进行预警信息收集、上报和发布工作。

五、预警级别及发布

(一)预警级别的确定原则。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程度、危害大小、涉及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标识。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指事态比较简单,预计波及面较小、社会影响不大,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少数人死亡、多人受伤或一定经济损失,只需要调度某个职能部门或乡镇政府的力量和应急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指一定区域内发生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事态较为复杂,预计波及面较大,社会影响较大,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多人伤亡、较大经济损失或较为严重生态破坏,需要调动多个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力量和应急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指较大区域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复杂,预计波及面大,社会影响大,对较大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多人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生态破坏,需要调动多个县级部门、乡镇政府的相关力量或应急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指突然发生,紧急程度高,事态非常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众多人员伤亡或特别重大经济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对我县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和威胁,甚至有可能超出我县自身力量难以有效控制的事件,需要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市各方力量和应急资源进行处置的事件。

(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依据市县级相关应急预案的标准确定(详见附表);未明确列入预案的偶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根据以上原则按照相近或相似的预案标准确定。

(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主管部门,在上报预警信息时要提出预警级别的建议意见,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要提出本辖区的预警级别和县级预警级别的建议意见,最后由县政府应急委确定预警级别后,由县政府应急办向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发布。重大、特别重大预警信息向市政府报告后,依级别通过媒体向市民通报。

隶属奉节县行政管辖的突发公共事件在异地发生时,县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事件发生地政府,按应急响应所规定的程序及时启动相关预案。

(四)县政府应急办认为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在全县、相邻县或者将对市内、国内、国际造成重大影响的,报市应急委批准后,按级通报相邻省(市)县(自治区)政府应急办。

(五)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权限规定(详见附录)

(六)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应按照指定范围和时间,通过短信、传真、邮件、网站、村村通、显示屏、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面向基层单位、城市社区、农村村社、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应急责任人、重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全覆盖、无遗漏。

六、预警流程图




七、预警化解

发生或可能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属地政府,在得到相关预警通报时,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和先期处置,同时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若事态难以控制,需要县政府其他部门配合处置时,立即报县政府应急办,调度相关部门配合处置,采取措施化解预警。

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属地政府,在得到相关预警通报时,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和先期处置,同时报县政府应急办,由县政府调度相关部门协调处置,通过专题研究制定针对方案,解决问题化解预警。

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属地政府,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应急调查和先期处置,同时向县政府应急办和相关的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县政府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参照各单项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指导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就地就近利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和科学技术手段,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应急措施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有效的控制,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发生。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可邀请专业领域相关专家共同会商,采取科学可行的措施化解预警工作。


第四章 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属地政府应立即对事件进行先期处置,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控制事件恶化或升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乡镇政府作出应急响应,并负责处置,县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帮助支持。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政府应急委作出应急响应,并组织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各方力量进行处置。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县政府应急委组织调度辖区内一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同时向市政府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由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负责启动乡镇(街道、管委会)综合应急预案,并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由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分管领导负责现场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县政府应急办或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部门启动相关单项应急预案,相关指挥部和属地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并成立由突发公共事件管理部门、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和相关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属地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单项预案所规定的职责,结合综合预案具体承担处置协调工作,必要时由四个指挥部、各突发公共事件协调管理机构和突发公共事件管理部门派人到场协助指挥,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处置工作。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Ⅰ级):由县政府应急委报请市政府应急委确定,并由市政府应急委、市政府应急办和相关的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关单项应急预案。同时,县政府领导、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突发公共事件协调管理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管理部门、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和相关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县政府领导任指挥长,负责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措施,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任副指挥长,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处置工作。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各突发公共事件协调管理机构、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同志全力配合协调。

县政府应急委认为某种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对全县、相邻县或者将对国内、国际局势重大影响的,可以变更相应的响应级别。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紧急信息包括发生在我县和发生在县外但涉及我县的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敏感事件信息和其他紧急信息。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紧急情况,涉及国防、外交和港澳台的紧急动态,本身较为敏感、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件,可能引发突发事件或敏感事件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均须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值班工作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61)]。对涉及特定时间、特殊地点、特殊人群的突发敏感事件,应密切关注动态,研判发展趋势,不局限涉事人数、财产损失,及时报告。信息报告内容要真实、要素要齐全、定性要科学、定量要准确、口径要一致、文字要精练、格式要规范。

(一)应急信息调查

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各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县政府应急处置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安排专人对应急事件进行现场跟踪调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处置措施,并立即向县政府应急办汇报进展情况。应急信息要素主要包括:1、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原因、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2、伤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财产损失情况;3、其它重要情况。

(二)信息首次报送

突发事件或敏感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和县级职能部门要快速反应,在15分钟内向县委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并在30分钟内书面报告。如尚未完全掌握情况,应指定专人跟踪核实,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对因特殊情况难以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报告的,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向县委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说明情况。首报内容应包括信息来源和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性质、损失状况、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事发现场处置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三)信息核实续报

县委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要求核报时,事发地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县级职能部门应迅速按要求核实情况,原则上15分钟内电话核报并在30分钟内书面核报。在事发现场指挥处置的有关负责同志要全面掌握最新情况,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反馈事件及处置情况。事件处置过程中,要持续跟踪并及时续报事件发展势态和应对处置等情况。续报内容应包括最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机构的组织、对上级批(指)示的落实、处置力量和措施、社会舆情、信息发布以及需上级协调解决的事项等情况。

(四)处置结束终报

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县级职能部门要在认真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对事件作出终报。终报内容应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工作措施、社会影响、善后处置、经验教训、调查评估等情况。

(五)信息报送时限和渠道

突发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向县委值班室(56557338)、县政府值班室(56557192)电话报告,在30分钟内通过党政内网将电子信息发送致县委值班室和县政府值班室邮箱,并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鲜章后传真至县委值班室(56557333)和县政府值班室(56526646),或将加盖鲜章的材料扫描后通过党政内网报送。

(六)行政区域外和涉外的信息处理

涉及我县行政区域外的突发公共事件,县政府应急办要立即向涉及地政府通报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时,事件发生地要及时报送县委统战部。属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人,由县委统战部按有关规定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通报港澳台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

七)信息流程图
















(八)突发事件报告模板

突发事件报告模板

(书面、电话模板)


样本1书面报告模板

XX政务值班信息

2016〕第XX

XX单位                  XXXXXXXX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编辑:XX                                      签发:XX


注:标题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字,正文用方正仿宋三号字,数字用Times New Roman体,编辑、签发用方正楷体小三号字,行距32磅。

样本2电话报告模板

县委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某乡镇(街道、管委会)或某单位发生一起XX突发事件,致XX伤。目前,已采取XX应对措施,稍后将以书面材料报告详细情况。(叙述完毕后,根据县委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的询问再补充有关情况)。


三、基本响应程序

(一)基本应急

1、发布本区域内蓝色、黄色预警后,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和有关单位应依据相关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响应,启动相关预案,组织先期救援队伍进行抢险,严格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部门和单位,负责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事件处置规范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做好事件先期处置工作。及时搜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强度、级别等。

2、市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和有关单位应立即转发预警信息。各部门应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履行相应的职责。

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县级有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单项应急预案,县领导和办公室副主任立即到位,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调动应急处置力量,到达事发现场后,立即与当地政府联合组成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确定现场处置的指挥长、副指挥长和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组,认真负责地实施有效的现场处置工作,组织事件现场处置,行使现场处置权。县政府应急办同时派出该领域专家赶赴现场,对整个事件提出处置建议。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应急救援队伍、处置指挥人员、值班人员等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设施设备、工具等物资;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先期处置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3)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划定警戒区域;(4)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封闭现场取证;(5)实地勘察现场环境,对相关区域实施动态监测;(6)波及其他乡镇的,要及时相互通报;(7)加强对核心机关和重点单位的保护;(8)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二)扩大应急

当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有扩大或发展到县政府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经市政府应急委批准,由市政府宣布扩大应急。在做好前期基本应急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应急级别进行处置,并同时向相邻省市(县、自治区)及时通报情况,并请求支援;确需要国际社会的援助时,由县政府应急委通过县政府按有关规定申报。

当事件涉及到港澳台或国外时,县政府要及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通报,请求协助处置或联合处置。

(三)基本响应程序框图




















响应

升级















四、指挥和协调

(一)一般突发事件(IV级):由属地政府应急办经乡镇应急委批准后启动乡镇综合应急预案Ⅳ级响应。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领导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较大突发事件(Ⅲ级):由县政府应急办报请县政府应急委领导批准后,启动相关单项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属地政府主要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由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应急处置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负责事件处置工作。

(三)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Ⅱ级、Ⅰ级):由县政府应急办报请县政府应急委领导批准后,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级相关部门启动相关单项应急预案Ⅱ级、Ⅰ级响应。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由专项指挥部和属地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县领导任指挥长。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县人武部部长、武警中队中队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有关乡镇单位领导为小组成员。市应急委和相应的市级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现场处置权移交给市级现场指挥部,相应的应急资源由市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相关的市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四)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完成现场的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灾害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建立相应的专家库,建立专家辅助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科学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六)常用处置措施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7)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8)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9)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10)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2)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3)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4)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五、新闻报道

(一)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与信息发布,严格遵循“归口管理、政府发布,区别情况、分层报道,讲究方式、注重效果”的原则,按照国家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健全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

(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舆情收集、研判、管控与引导,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及时、客观、真实的发布与报道。

(三)一般、较大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由现场指挥部负责起草,经县政府应急委领导审签后,由县委宣传部和奉节电视台组织协调统一发布信息。

重大、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由现场指挥部报县政府应急委审定后,经市政府应急办审核,由市政府应急委和相关的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向新闻媒体发布。

六、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次生、衍生及事件危害被控制或消除经有关机构、专家评估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现场指挥部报请县政府应急委,由县政府应急委或授权县级相关部门宣布应急状态结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政府应急委报市政府应急委批准后,由市政府应急办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应急状态结束后,现场指挥部撤离现场,抢救活动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仍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和各级有关部门继续开展。


第五章 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一)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组织开展善后处理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帮助和支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在市政府应急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支持指导下,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组织实施。

(二)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县政府的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损失核定、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评估、制定事后恢复计划和补偿标准,并迅速组织实施。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具体指导县政府的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损失核定、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评估、制定恢复计划和补偿标准并及时组织实施。

(三)县民政局牵头做好灾民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善后抚恤工作。

(四)县公安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和灾民聚集生活场所治安防范工作,保证社会秩序稳定。

(五)县卫生计生委负责传染病等疾病危险因素的监测和控制,在灾民聚集的生活场所设置医疗卫生站。

(六)县水务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市政园林局、县城乡建委、县交委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供水、电力、供气、市政、道路桥梁等城市公共设施进行修复,保障企业及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七)县交委负责组织运输力量,做好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

(八)县环保局负责对突发事件现场的污染源进行监测,及时通报环境危害程度并提出处置建议,协调有关单位处置污染物,最大限度地控制环境污染。

(九)县经济信息委、县国资中心、县商务局等部门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帮助企业恢复生产或商贸活动;做好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应急调拨、分配预案,满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十)县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制定补偿的标准和办法,合理安排补偿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县审计局做好救援资金使用跟踪审计。

(十一)县教委要组织力量强化对校舍的安全排查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一切力量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保障师生学习和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协助。

(十二)属地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要继续保持或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根据本地区受损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方案,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二、社会救助

(一)政府救助:县民政局统筹协调社会救助工作,会同县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共同做好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收、调拨、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转移,安置到指定场所,及时组织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调拨,保障有关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社会捐赠:县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人民团体、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应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积极争取境内外机构和个人的捐款捐物,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及时将捐赠资金和物资安排发放给事件影响群众。

(三)司法救济:县司法局主动依法对受害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利。

(四)心理援助: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发挥邻里社区、基层组织和基层医院的作用,针对群众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恐惧、忧虑、痛苦、悲伤、绝望等心理特征脆弱性,开展心理咨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等单位,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心理评估、心理急救、心理危机干预等心理救援工作。

三、保险理赔

(一)保险监管部门负责督促各保险公司及时开展查勘定损,简化理赔手续,对受害单位和群众及时给予保险赔付。

(二)调查受灾人员参加保险的类别,帮助其办理理赔。

(三)参加应急处置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办理相应保险。

四、调查和总结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现场指挥部要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并在撤离现场前向县政府应急办提交事件初步调查报告。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应急办组织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公安局和县监察局以及相应的主管部门成立事件调查小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形成事件调查报告,并提出改进工作和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建议意见,由县监察局、县政府应急办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市政府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时,县政府应急办、县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协助工作,并认真执行市政府的有关决定。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县监察局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同时启动问责调查机制。县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调查报告切实改进工作。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一)县经济信息委、县文化委等部门,电信、移动、联通等有关通讯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二)县经济信息委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充分依托电子政务网,整合公安、医疗、气象、防汛、地震、环保、安监、农业、林业、水利等各类专业应急通信系统,构建全县统一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系统,形成互联互通的综合应急信息交流平台。相关处置部门要配置计算机指挥终端、专线电话、800兆无线指挥手持电台、卫星电话、手机双卡以及其他有效应急通讯设备,保障指挥机关、事发现场指挥部及其重要场所的通讯。

(三)由县经济信息委牵头,县民防办参与,组织和协调相关公司,在通信干线中断或现有网络盲区时,利用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障事件现场与县政府应急应战指挥平台及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之间的联系。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奉节县电信局制定的单项预案2.8.28《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通讯保障预案》实施。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一)由专业部门根据自身应急救援业务的需要,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和调用等制度,保障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二)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可依据《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紧急调用或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

(三)按照统一格式标准建立救援和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并及时维护更新,保障应急指挥调度的准确高效。

三、应急队伍保障

(一)专业应急队伍

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市政等队伍是基本的抢险救援队伍,武警和预备役民兵是抢险救援的后备力量。

人防、消防、医疗、地震、防汛、矿山、建筑工程、市政等专业救灾队伍,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行动的骨干力量。各专业部门要落实先期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

(二)社会和志愿者队伍

健全社会力量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队伍,争取第一时间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

在志愿者队伍的组织、技术装备、培训等方面,由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应急队伍调动

一般和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和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调动应急队伍进行处置;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群众性队伍为辅的原则,由县政府应急委统筹四个指挥部,统一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特别要发挥人武部、武警消防和预备役民兵的中坚作用。

四、交通运输保障

(一)建立健全交通线路规划和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交通管制等保障制度,加强应急交通保障,由县交委牵头,县公安局、奉节海事处配合,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快速顺畅的通道、交通工具、专业应急预案和交通秩序等交通保障条件。

(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根据需要和可能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县交委和县市政园林局组织专业队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交通干线及有关设施,保障交通路线的畅通。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

五、医疗卫生保障

(一)县卫生计生委负责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准确掌握本县急救资源状况(院前急救、综合医院急诊科、急救队伍等),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长等,全面提高城乡公共卫生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伤害程度,采取“分级救治”的原则,及时采取医疗救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灾区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三)县红十字会组建医疗救助志愿者队伍并开展专业培训,在县卫生计生委的统一组织下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的辅助性救援工作。

(四)其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按照单项预案3.2.37《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实施。


六、治安保障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公安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负责治安保障,立即在事件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二)由县公安局负责,武警奉节支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对重要场合、目标和救灾设施的警卫;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助、群防群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打、砸、抢”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突发公共事件地区的稳定。

七、物资保障

(一)县政府拟在大树镇、五马镇建立中心物资仓库,储备各类物资,保障在发生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本区域和邻近乡镇的物资供给。

(二)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制定本部门、本地区物资生产、储备和调拨体系和方案。

(三)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与周边县的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本地区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集。

八、经费保障

(一)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应该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金,并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二)在发生特大、重大公共突发事件时,县政府应急委启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金,同时统筹调度各职能部门向国家争取的专项资金,及时下达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政府,用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在发生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由县人民政府筹集资金,保障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

(四)在争取财政资金的同时,应多渠道和方式(比如引入民间资金)筹集资金,用于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

九、社会动员保障

(一)在突发公共事件发出预警信息,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启动全县或区域应急处置预案时,县政府应急委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实施现场动员,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

(二)依据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响应等级,确定社会动员的范围。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全县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县政府应急委报县政府批准,县政府办公室组织,乡镇政府具体实施。乡镇范围内的社会动员,乡镇政府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十、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县政府应急委要结合我县城市统一规划建立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紧急避难场所。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在部分公园、广场、体育场、人防工程、沿江道等地规划和建立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的人员紧急避难场所。避难场所可以与各空旷场所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要在沿途设立指示标志,在避难场所建立应急供水、供电系统,储备一定数量的生活物资,保证疏散避难人员的基本生活。县水务部门要在我县现有的水库、江河等水资源设施,建立安全饮用水的战略储备。

十一、技术储备与保障

(一)建立专家库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4类突发公共事件分别设立专家库,并建立多种联系方式。

(二)开展应急处置相关技术研究

依托相应的科研机构,建立相应的技术信息系统。组织有关机构和单位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第七章 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一)公布突发公共事件接警电话56557192,充分利用微信、QQ、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开展危机预防和管理教育,增强公民危机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

(二)县政府应急办统一规划突发公共事件宣传教育,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业技术教材和社区应急手册。

中、小学在校学生的综合减灾教育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实施。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本地区的人员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二、培训

县政府应急委统一规划对各级各部门、相关单位、社群团体的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知识的培训,并监督实施。

在行政干部培训课程教材中,增加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处置、综合协调等内容,以增加政府行政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县政府职能部门结合自身业务领域,设立若干突发公共事件培训基地,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市民提供应对公共事件知识的技能培训。

各类社会团体和红十字会等坚持每年对市民的培训活动。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社区在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和帮助下,加强自救互救的培训。

三、演习

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管理部门应按照预案要求,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各乡镇和社区组织本区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演练,在群众中普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演习应包括演习准备,演习实施和演习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改进应急预案,提高群众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第八章 附则

一、名词术语、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

(一)奉节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简称县政府应急委,奉节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应急办。

(二)突发公共事件定义及类别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我市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雷电、浓雾、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农作物、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是有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转化的。随着形势的发展,今后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和内容将作适当调整。

二、预案管理

县政府应急办定期组织本预案的修订,报县政府应急委批准后实施。县政府应急办对4个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公安局对单项预案进行审定。专项预案的修定变更按预案审定程序报送。

三、监督检查与奖励

县监察局依据《重庆市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各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和各级部门,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进行全过程监察检查,并根据各项奖惩制度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四、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制定和解释。4个专项应急预案分别由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公安局负责制定和解释。44个单项应急预案由编制部门或单位负责解释。34个乡镇(街道、管委会)综合应急预案由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负责解释。

五、颁布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九章 附 录

一、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一)突发公共事件报告规范格式范本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格式和内容

报告单位:

报告人: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件地点:(乡镇、街道、管委会、村社等详细地点)

事件类型:

遇险及伤亡情况:             财产损失:

初步原因:

现场基本情况:

已脱险和受险人数及救治情况:

出动专业救援队伍及抢险情况:

已采取主要应急措施:

现场指挥部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事态发展情况:

请求支援事项:

接收信息部门:

接收人及时间:

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要求下次报告时间


(二)突发公共事件启动应急预案规范格式范本

奉节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关于启动××××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局(委、办):

根据县公安局接警中心报告并初步核实,××××××××××时,××乡镇(街道、管委会)、××村(社区)××地方发生了××突发公共事件,简述事件的起因、发展、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根据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突发公共事件达到较大等级标准。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县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相关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预案,预警级别为××级。请你单位按应急预案的规定,进入应急状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应急办和相关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奉节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


主题词:××××

抄 送:××××

(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规范格式范本

奉节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局(委、办):

××××××××××时,××乡镇(街道、管委会)××地方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经县政府全力组织应急抢险救援,现事态得到全面控制,应急处置结束。为此,特宣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进入后期处置阶段。





奉节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





主题词:××××

抄 送:××××

   (四)新闻发布通稿规范格式范本

奉节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新闻发布通稿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

受县政府领导的委托,现将我县××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向新闻界的朋友作全面通报。

我县××地,××××××××××时,发生了××突发公共事件·······(简述事件经过及损失情况)。

简述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抢险救援措施及效果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抢险救援工作正按启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关怀下,××突发公共事件一定能得到有效成功的处置。希望新闻界的朋友全面、真实、客观报道××突发公共事件及抢险救援情况。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奉节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

、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权限规定

类别

专项名称

发 布 部 门

发 布 权 限

洪涝、干旱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市国土房管局

市气象局

汛期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

市国土房管局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同时报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临灾预报由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可不受预警级别限制,同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地质灾害临灾预报。

农业有害生物

市农委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森林火灾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气象局

联合发布特别重大、重大预警信息,由市气象台向媒体公开发布。

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区县气象局

联合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由区县气象台公开发布,并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气象局备案。

林业有害生物

市政府应急办

由市林业局提出建议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市林业局

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地震

市政府

市政府根据市地震局地震短临预报意见发布地震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紧急情况下,可以发布48小时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市政府、市地震局和中国地震局报告。

暴雨(雪)大雪、高温中暑、低温冰冻、大风大雾、冰雹寒潮、浓雾等

市气象局

发布特别重大、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气象主管机构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铁路事故

成都铁路局(或授权成铁重庆办事处)

发布特别重大、重大预警信息。

成铁重庆办事处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道路交通事故

市公安局

市安监局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联合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联合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水上交通事故

市交委

重庆海事局

市交委、重庆海事局根据水域划分,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如需联合发布的,由市交委和重庆海事局报经市政府批准后联合发布。

市交委、重庆海事局根据水域划分发布重大预警信息;如需联合发布的,由市交委和重庆海事局联合发布。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高速公路事故

市交委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高速公路执法机构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轨道交通运营事故

市交委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火灾事故

市政府应急办

由市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建议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重大预警信息。

市公安消防总队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危险化学品事故

市安监局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民爆器材安全生产事故

市政府应急办

由市经济信息委与市公安局联合提出建议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市经济信息委

市公安局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联合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市政府应急办

由市安监局与市公安局联合提出建议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市安监局

市公安局

联合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煤矿事故

重庆煤监局

发布特别重大、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非煤矿山事故

市安监局

发布特别重大、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建设工程事故

市安监局和相关工程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联合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联合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城市桥梁事故

市安监局

市市政委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联合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联合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对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桥梁事故灾难的可不受限制发布临时预警信息。

人员密集场所事故

市公安局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大面积停电事故

市经济信息委(分为二级,即一级、二级,一级为高级,依次用红色、橙色标示)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一级停电预警信息。

发布二级停电预警信息,同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燃气事故

市经济信息委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成品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事故

市政府应急办

由市安监局提出建议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市安监局

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供水事故

市政府应急办

由市市政委提出建议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市市政委

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市政环卫安全事故

市市政委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特种设备事故

市政府应急办

由市质监局、市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国家质检总局或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发布特别重大、重大预警信息。

市质监局

由市质监局提出建议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较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一般预警信息,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市政府应急办

由市环保局提出建议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市环保局

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信息网络事故

市通信管理局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核安全事故

市政府应急办

由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环保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确认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市环保局

市安监局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联合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联合发布较大预警信息,同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一般预警信息。

主城排水系统事故

市政府应急办

由市市政委与市城乡建委联合提出建议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市市政委

市城乡建委

联合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水上交通溢油事故

市交委

重庆海事局

市交委、重庆海事局根据水域划分,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如需联合发布的,由市交委和重庆海事局报经市政府批准后联合发布。

市交委、重庆海事局根据水域划分发布重大预警信息;如需联合发布的,市交委和重庆海事局联合发布。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民用运输航空器飞行事故

市政府应急办

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突发传染病疫情

市卫生局

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特别重大预警信息,经过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或国务院卫生部门批准后发布。

发布特别重大、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卫生局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市卫生局上报备案。

突发职业中毒事件

市卫生局

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特别重大预警信息,经过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或国务院卫生部门批准后发布。

发布特别重大、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卫生局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市卫生局上报备案。

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市卫生局

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特别严重预警信息,经过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或国务院卫生部门批准后发布。

发布特别严重、严重预警信息。

区县卫生局

发布较重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市卫生局上报备案。

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

市卫生局

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特别重大预警信息,经过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或国务院卫生部门批准后发布。

发布特别重大、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卫生局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市卫生局上报备案。

食品安全事故

市卫生局

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特别重大预警信息,经过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或国务院卫生部门批准后发布。

发布特别重大、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卫生局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市卫生局上报备案。

动物疫情

市政府应急办

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特别重大预警信息,经过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或国务院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布。

由市农委提出建议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

市农委

发布重大预警信息。

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

发布较大、一般预警信息。

备注:1.类别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

2.区县人民政府均为事发地政府。

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相关部门有关单位通讯录

(一)奉节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    址:奉节县永安街道朱衣路3

联 系 人:李广念    联系电话:5655787356557360

传    真:56526646 对外邮箱:fjxzfyjb@163.com

(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通讯联系表

类别

指挥部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自然

灾害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奉节县鱼复街道永安路118

56557087

56557160

蔡建发

县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

奉节县永安街道朱衣路3

56552857

56552857

赵运松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奉节县永安街道朱衣路3

56551211

56550077

郭兵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奉节县永安街道竹枝路341

56733366

56733366

龚道宜

事故灾难类

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奉节县永安街道县政路88

56557066

56557278

王著洪

公共

卫生

事件类

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

奉节县永安街道竹枝路179

56554736

56554736

李林平

社会

安全

事件类

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

奉节县永安街道朱衣路3

56557348

85163600

吴鉴霖

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奉节县鱼复街道永安路116

56516085

56516085

郑红泉







(三)奉节县应急管理人员工作联系表

序号

单 位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序号

单 位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1

交 委

卢延舜

副主任

56552273

23

红土乡

李国法

副乡长

56655007

2

农 委

唐德寿

副主任

56555157

24

朱衣镇

龙 浩

副镇长

56681123

3

公安局

郑 锐

政治处主任

56760110

25

康坪乡

孙嗣品

乡长

56664098

4

民政局

谭 波

副局长

56557238

26

新民镇

肖永涛

副镇长

56851121

5

国土局

郭 兵

副局长

56551211

27

鹤峰乡

童小鹏

副乡长

56864008

6

环保局

肖辉权

副调研员

56551813

28

五马镇

罗 辉

镇长

56860056

7

市政局

王 明

副局长

56862666

29

冯坪乡

刘行国

宣统委员

56862118

8

水务局

陈桂林

副局长

56557077

30

吐祥镇

李金军

政法书记

56781131

9

卫计委

苏国平

副主任

56569187

31

青龙镇

牟 奎

副镇长

56802023

10

安监局

周 忠

副局长

56557278

32

太和乡

陈圣钞

副乡长

56806002

11

林业局

周世勇

副局长

56557267

33

云雾乡

蔡世平

副乡长

56801001

12

白帝镇

方传云

副镇长

56731102

34

甲高镇

郑森强

副镇长

56685122

13

草堂镇

宋 伟

副镇长

56720032

35

羊市镇

黄 涌

副乡长

56696196

14

汾河镇

吴建军

副镇长

56727390

36

安坪镇

杨本春

副镇长

56693288

15

岩湾乡

张炼钢

纪委书记

56728288

37

兴隆镇

冉术江

副镇长

56786023

16

康乐镇

蔡 铓

副镇长

56766169

38

长安乡

张友川

副乡长

56839001

17

大树镇

邵建辉

副镇长

56750036

39

龙桥乡

向大斌

副乡长

56836066

18

竹园镇

马小刚

副镇长

56623666

40

永乐镇

赵 斌

副镇长

56736013

19

青莲镇

李泽银

副镇长

56604007

41

永安街道

王宇波

副主任

56561708

20

平安乡

王乾坤

副乡长

56609001

42

夔门街道

朱代荣

政法书记

81760606

21

公平镇

叶祥涛

副镇长

56631132

43

鱼复街道

张青茂

副主任

56601076

22

石岗乡

刘建林

副乡长

56653383

44

西部新区

苏 东

副主任

56681789



四、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级别分级表

序号

事件

级蓝色预警

级黄色预警

级橙色预警

级红色预警

依据文件文号

1

防汛

1.预报一般镇将发生超保证洪水;或者重点镇将发生超警戒洪水。

2.过去24小时1个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1个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部分区域有可能出现超过100毫米的降雨。

3.出现或将要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垮堤、溃坝、堰塞湖等灾害险情,危及人口1000以下或一次性因灾死亡(失踪)5人以下。

1.预报区县城区将发生超警戒洪水;或者市级重点示范镇、市级中心镇(以下简称重点镇)将发生超保证洪水。

2.过去24小时1个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1个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3.出现或将要出现较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垮堤、溃坝、堰塞湖等灾害险情,危及人口1000以上或一次性因灾死亡(失踪)5人以上。

1.预报除长江、嘉陵江、乌江等三江外沿江(河)区县城区将发生超保证洪水。
2.
过去48小时2个以上区县大部地区持续出现24小时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超过25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3.出现或将要出现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垮堤、溃坝、堰塞湖等灾害险情,危及人口10000以上或一次性因灾死亡(失踪)10人以上。

1.预报长江、嘉陵江、乌江等三江沿江(河)区县城区将发生超保证洪水。

2.过去48小时2个以上区县大部地区持续出现24小时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地区有24小时雨量超过30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3.出现或将要出现特别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垮堤、溃坝、堰塞湖等灾害险情,危及人口100000以上或一次性因灾死亡(失踪)30人以上。

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

抗旱

1.有区县发生轻度干旱,6—9月期间连续10日、其余时段连续20日无有效降雨,且预计短期内仍无有效降雨。2.可能发生其他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

1.有区县发生中度及以上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0日内、其余时段预计2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2.可能发生其他较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

1.1—3个区县发生特大干旱,或4—9个区县发生严重及以上干旱,或10个以上区县发生中度及以上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5日内、其余时段预计3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

2.可能发生其他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

1.4—9个区县发生特大干旱,或10个以上区县发生严重及以上干旱,或20个以上区县发生中度及以上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5日内、其余时段预计3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

2.可能发生其他特别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

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3

气象灾害

1、暴雨、大雪、寒潮、大风、雷电、冰雹等天气气候事件造成1—2人死亡,或5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6—8小时。

1、暴雨、大雪、寒潮、大风、冰雹等天气事件造成3—9人死亡,或500—1000万元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高温、大雾、雷电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9—12小时。

1、暴雨、大雪、强寒潮、大风、冰雹等天气事件造成10—29人死亡,或1000—5000万元的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和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大雾、雷电等气象灾害;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1、特别重大暴雨、大雪、大风、冰雹、高温、大雾等极端天气气候影响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
、多个区县(自治县)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
、在我市大部分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4

雷电灾害

1.因雷暴天气造成1—2人死亡,或5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雷电灾害;

2.因雷暴天气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6—8小时的雷电灾害。

1.因雷暴天气造成3—9人死亡,或500—1000万元经济损失的雷电灾害;

2.因雷暴天气造成电力、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损毁,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雷电灾害;

3.因雷暴天气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9—12小时的雷电灾害。

1.因雷暴天气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1000—5000万元经济损失的雷电灾害;

2.因雷电灾害事故或雷击危化品发生泄漏,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雷电灾害;

3.因雷暴天气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雷电灾害。

因雷击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雷电灾害。

重庆市气象局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5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一定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6—8小时;造成1—2人死亡,或5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9—12小时;造成3—9人死亡,或500万—1000万元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个小时以上;造成10—29人死亡,或1000万—5000万元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因灾影响主要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或多个区县(自治县)范围内出现极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可能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重庆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6

地质灾害

1、因灾死亡1—2人,或受威胁人数10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地质灾害隐患点进入匀速变形阶段,有变形迹象,一年内发生崩塌、滑坡和塌岸的可能性不大。

1、因灾死亡3—9人,或受威胁人数100—5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2、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形进入加速阶段初期,有明显的变形特征,在数月内或一年内发生大规模崩塌、滑坡和塌岸的概率较大。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4、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形进入加速阶段中后期,有一定的宏观前兆特征,在几天内或数周内发生大规模崩塌、滑坡和塌岸的概率大。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

3、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形进入加速阶段,各种短期临滑前兆特征显著,在数小时内或数天内发生大规模崩塌、滑坡和塌岸的概率很大。

重庆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

7

地震灾害

造成少量的人员伤亡和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4.5—4.9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造成人员死亡10—49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5.4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造成人员死亡50—299人,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人员死亡3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庆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8

森林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
2.
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4小时尚未扑灭明的森林火灾;
3.
发生在重要时段、重要地区,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火灾;
4.
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并对居民区、重要设施构成严重威胁的森林火灾;
2.
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3.
发生在重要时段、重要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

2.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重要时段、重要地区,36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4.发生森林火灾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已经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1.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
发生30人以上死亡的,或10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
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9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发生危害、影响林业生产安全的生物灾害。

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发生面积较大、危害较重,对林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1、因松毛虫、蜀柏毒蛾、竹蝗等食叶害虫以及蛀干害虫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2、国外新传入我区的林业有害生物在1个县级行政区域发生、流行,对林业生产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国外新传入我市的林业有害生物在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发生,或者本土林业有害生物在我市4个以上行政区域发生,对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

奉节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10

自然灾害

1.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
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3.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4000间或1300户以上、7000间或2000户以下。
4.
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30万人以上、80万人以下。

1.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2.
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下。
3.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7000间或2000户以上、1万间或3000户以下。
4.
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80万人以上、130万人以下。

1.死亡30人以上、50人以下。
2.
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3.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000户以上、10万间或3万户以下。
4.
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130万人以上、180万人以下。

1.死亡50人以上。
2.
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0万人以上。
3.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或3万户以上。
4.
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180万人以上。

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1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运输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中毒死亡、重伤,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2

水上交通事故灾难

一次造成1—2人死亡的事故或险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水上事故。


一次造成3—9人死亡的事故或险情,或载运的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造成较大面积污染,造成水上环境污染的事故或险情。

一次造成10—29人死亡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险情,或载运的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造成重大面积污染,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险情。

一次造成30(30)以上死亡的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或载运的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特大水上事故或险情。

奉节县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3

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的。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6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的。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

危险化学品事故

3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重伤1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重庆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5

民爆器材安全生产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奉节县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6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奉节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7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灾难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庆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18

非煤矿山事故

一般非煤矿山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较大非煤矿山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重大非煤矿山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特别重大非煤矿山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重伤100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重庆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19

公共密集场所安全事故

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可能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一定损失的公共密集场所安全事故。

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可能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共密集场所重大安全事故;

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可能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的公共密集场所安全事故;

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可能造成大面积人员伤亡的公安密集场所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奉节县公共密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

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

1.重庆市主网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

2.重庆市主网10%以上15%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区县(自治县)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区县(自治县)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重庆市主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

2.重庆市主网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区县(自治县)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重庆市主网减供负荷20%以上50%以下。

2.重庆市主网30%以上6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1.重庆市主网减供负荷50%以上。

2.重庆市主网6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重庆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21

燃气供应安全事故灾难

指燃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一次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燃烧、爆炸、中毒事故。

指燃气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一次事故造成3—9人死亡的燃烧、爆炸、中毒事故。

指燃气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一次事故造成10—29人死亡的燃烧、爆炸、中毒事故。

指燃气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一次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燃烧、爆炸、中毒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事故。

奉节县燃气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2

成品油经营储存安全事故灾难

指造成1—2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指造成3—9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造成、可能造成较大面积污染以及威胁周边环境质量的事故。

指造成10—29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下、10万人以下以及可能造成重大污染、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者需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可能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特别重大险情。

奉节县成品油运输经营储存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3

城市供水事故分

1.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500万元以下接经济损失;
2.
由于城市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中毒事故,一次中毒发病数在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3.
造成1万—5万人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

1.造成3—9人死亡、10—49人重伤,或500万—5000元直接经济损失;
2.
由于城市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中毒事故,一次中毒发病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3.
造成5万—30万人、区县(自治县)供区30%—50%续停水24小时以上。

1.造成10—29人死亡、50—99人重伤,或5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2.
由于城市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中毒事故,一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
3.
造成30—80万人、区县(自治县)供区
5停水24小时以上。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
2.
由城市供水水质污染造成特别严重的中毒我市处置能力,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或者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3.
造成80万人以上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

重庆市城市供水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4

地下排水系统安全事故

1.系统受外界因素影响,必须采取事故溢流措施,但溢流量低于5万立方米/日且溢流排放点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个的;

2.厂区突发性停电,可在6-14小时内抢修恢复运行的;

3.进厂污水质超标,但通过稀释、隔离等措施,可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的,不构成长时间、大容量尾水超排放的;

4.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1.截流主干道断裂,但可采取临时处置措施过度引流,不造成长时间断裂段污水直排的;

2.系统受外界因素影响,必须采取事故溢流措施,集中溢流量低于5万立方米/日,溢流排放点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

3.进厂污水水质严重超标,导致某个独立运行处理系统的生物菌死亡,生化处理品工艺系统崩溃,造成长时间、大容量尾水超标排放的;

4.一次事故造成3-9人死亡,或者10-49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4999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

1.管网损坏导致超过5万—10万立方米∕日污水集中直排江中,排放点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

2.大雨、暴雨和特大暴雨,导致主城排水系统进水量猛增且两江洪水水位已超过事故溢流排放口标高,无法实施溢流保护措施,导致某个或多个独立运行系统紧急关闭的;

3.厂区突发性停电,24小时内不能恢复运行的;

4.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造成周边200米范围内居民紧急转移疏散的;

5.一次性事故造成成10-29人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9999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1.截流主干管遭受严重损毁,导致超过10万立方米/日污水集中直排江中,排放点位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造成自来水取水水源重度污染,对城市居民饮水安全成严重威胁,影向和扩散范围一时无法估计的;

2.污水处理厂电力供应突发性中断和大雨、暴雨或特得大暴雨同时发生,厂区被淹没,设施设备遭受严重损失,污水慢流和系统连带性危险,造成大面积环境污染,无法在短时间内恢复生产运行的;

3.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造成周边500米范围内居民紧急转移疏散的;

4.一次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奉节县城区排水系统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5

特种设备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重庆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26

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县(自治县)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因环境污染造成村、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跨区县(自治县)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跨省(区、市)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7

突发公共事件通讯保障

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区1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部分中断的情况。

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区2家以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市2个以上区县(自治县)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市和其他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奉节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28

核与辐射事件

1.核设施进入应急待命状态;

2.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3.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4.铀(钍)矿、伴生矿严重超标排放,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故。

1.核设施进入厂房应急状态;

2.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3.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铀(钍)矿尾矿库垮坝事故。

1.核设施进入场区应急状态;2.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3.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局部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

1.核设施进入场外应急状态;

2.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3.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4.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江河流域、水源等)放射性污染事故;

5.国内外航天器坠落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故;

6.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的事件。

重庆市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9

突发重大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在本区发现1例医学观察病例,存在传入或发生的可能。

霍乱:在本区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发现其它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传染病疫情。

霍乱:在本区1周内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其它区县,发病15--50例;或疫情在本区首次发生。

肺炭疽:在本区发生肺炭疽原发病例,未出现二代病例。

鼠疫:在本区或相邻区县发生动物间鼠疫。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在相邻区县发生疫情或本区内发现1例输入性疑似病例,但未发现临床诊断病例。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1周内在本区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对周围人群构成严重威胁。

鼠疫:在本区内或临近区县出现腺鼠疫病例。

霍乱:在本区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其它区县,1周内发病50例以上;或疫情发生在本区,出现二代病例。

肺炭疽:在本区内出现1例二代病例。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发生2例及以上输入性疑似病例,全区有出现继发病例的可能。

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其它区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本区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对人群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由市卫生局提出,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认定的其他疫情。

鼠疫:在2个鼠疫潜伏期(12天)内本区多点连续出现10例以上腺鼠疫病例;首例肺鼠疫确诊后,在1个鼠疫潜伏期(6天)内出现二代病例;或疫情波及其它区县。

肺炭疽:在本区内发现2例及以上二代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2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20例以上疑似病例,或发生继发病例。

新发传染病,同时涉及到其它区县,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

奉节县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30

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1周内集中出现10例以下病例;

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10例以下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1周内集中出现10-20例病例;

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10例以上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1周内发生20-50例病例,同时在两个地区发生并出现人员死亡;

2个地区预防接种同种疫苗和服用同种预防药后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出现人员死亡。

1周内出现50例以上病例,并出现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奉节县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

31

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大于100人、小于150人,无死亡病例。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大于150人、小于200人,或出现1-2例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重要活动期间。

食物中毒人数大于或等于200人、小于300人,或出现3-5例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中引起中毒的食品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

食物中毒人数大于300人,或一次死亡5人以上。

奉节县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32

突发重大职业中毒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未出现死亡。

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Gy,且受害人数在10人以上40人以下;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25Gy,受照人员剂量之和≥10Gy的放射性突发事件。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3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Gy,且受害人数10人以下;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Gy,受照人员剂量之和≥20Gy的放射性突发事件;丢失放射性物质,其放射性活度(Bq)密封型≥4×106,非密封型≥4×105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死亡5人以上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Gy,且受害人数10人以上;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Gy,受照人员剂量之和≥40Gy的放射性突发事件;丢失放射性物质,其放射性活度(Bq)密封型≥4×108,非密封型≥4×107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0人以上,或死亡10人及以上。

奉节县突发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33

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

1.发生三类菌毒种(即:脑膜炎双球菌、链球菌、淋病双球菌、结核杆菌、百日咳嗜血杆菌、白喉棒状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破伤风梭状杆菌;钩端螺旋体、梅毒螺旋体;乙型脑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流感病毒、流行性腮腺炎病毒、麻疹病毒、风疹病毒)丢失。

2.低毒化学物质丢失、泄漏或运输事故造成空气、水源污染,可能引起中毒或健康损害时。

3.县卫生局认定的一般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

1.发生二类菌毒种(即:布氏菌、炭疽菌、麻风杆菌;肝炎病毒、狂犬病毒、出血热病毒、登革热病毒;斑疹伤寒立克次氏体)或中、高等毒性化学物质丢失、泄漏或运输事故造成空气、水源污染,可能引起中毒或公众健康损害时。

2.有毒有害物品泄漏、运输事故造成跨区县的空气或水源污染,可能引起中毒或公众健康损害时。

3.县级以上卫生行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

1.本市内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2.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3.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


1.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2.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


奉节县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应急预案

34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30人(含)以上、99人(含)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在区县(自治县)范围内已经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一般不良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受污染食品仅限于我市1个区县(自治县),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100人(含)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在区县(自治县)范围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较大不良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受污染食品涉及我市2个以上区县(自治县),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100人(含)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含)以上死亡的;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市级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市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或事件危害特别严重的;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出现30人(含)以
上死亡的;涉及多个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已经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国家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重庆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5

动物疫情

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有1个区县(自治县)发生,或有3个以下疫点。
口蹄疫:在14日内有1个区县(自治县)发生,或有5个以下疫点。
猪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在1个潜伏期内,有8个以下区县(自治县)发生,或有20个以下疫点。
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在1个潜伏期内,有5个以上10个以下区县(自治县)发生,或有10个以上20个以下疫点。其他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潜伏期内,有1个以上区县(自治县)呈暴发流行。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在21日内有2个以上5个以下区县(自治县)发生,或有3个以上10个以下疫点。
口蹄疫疫情:在14日内有2个以上8个以下区县(自治县)发生,或有5个以上30个以下疫点。
猪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在1个潜伏期内,有8个以上20个以下区县(自治县)发生,或有20个以上30个以下疫点。
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在1个潜伏期内,有10个以上区县(自治县)发生,或有20个以上疫点。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种发生丢失。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在21日内有5个以上10个以下区县(自治县)发生,或有10个以上30个以下疫点。
口蹄疫疫情:在14日内有8个以上15个以下区县(自治县)发生,或有30个以上50个以下疫点;有新的口蹄疫亚型病毒出现并发生流行。
猪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在1个潜伏期内,有20个以上区县(自治县)发生,或有30个以上疫点。
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在1个潜伏期内呈暴发流行。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在21日内有10个以上区县(自治县)发生,或有30个以上疫点。
口蹄疫疫情:在14日内有15个以上区县(自治县)发生,或有50个以上疫点。
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又在我市发生,或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等疫病传入我市。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重庆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36

重大刑事案件



1.在公共场所一次造成3-6人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投放危险物质等案件;

2.抢劫现金5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200万元以上,或盗窃现金10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300万元以上,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或盗窃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

3.有组织团体性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社会危害较大的案件;

4.案值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走私、骗汇逃汇、洗钱、金融诈骗案、增值税发票以及其他票证案,或面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制贩假币案件;

5.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或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在150万元以上,或使生产遭受50万元以上损失,或三倍已售金额与尚未销售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达150万元以上的案件;

6.非法猎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破坏物种资源致使物种或种群面临灭绝危险的重大案件;

7.制贩毒品(海洛因、冰毒)10千克以上20千克以下的案件。

1.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投放危险物质和邮寄危险物品等案件;或在公共场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或绑架、劫持多名人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2.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机,或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00万元以上的案件;

3.劫持客车、客运或货运列车、客轮和货轮等案件;

4.劫持、盗窃军(警)用枪械10支以上的案件;

5.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或数量特大的炸药、雷管被盗、丢失案件;

6.走私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或走私固体废物达100吨以上的案件;

7.制贩毒品(海洛因、冰毒)20千克以上案件;

8.盗窃、出卖、泄露及丢失国家秘密资料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9.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等,并对社会稳定造成特大影响的信息安全案件。

奉节县突发重特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37

重特大火灾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

2.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火灾,燃烧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地下工程火灾;

3.其他无人员被困的火灾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活动现场及民用航空器、旅客列车、地铁(包括轻轨)、船舶等交通工具发生的一般火灾事故;

3.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火灾,燃烧面积300平方米以上500平方米以下的地下工程火灾;

4.易燃易爆危险品泄漏燃烧的火灾;

5.其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的火灾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活动现场及民用航空器、旅客列车、地铁(包括轻轨)、船舶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较大火灾事故;

3.燃烧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火灾,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的地下工程火灾;

4.可能发生爆炸、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和可燃液体沸溢、喷溅等情况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火灾;

5.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活动现场及民用航空器、旅客列车、地铁(包括轻轨)、船舶等交通工具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

3.燃烧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火灾,燃烧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工程火灾;

4.随时可能或已经发生爆炸、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和可燃液体沸溢、喷溅等情况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火灾;

5.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事故。

重庆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38

恐怖袭击事件

无死亡人员,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用蓝色信号表示,由主管部门发布。

死亡12人,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用黄色信号表示,由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发布。

死亡39人,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用橙色信号表示,由市人民政府发布至全市范围。

死亡10人以上,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用红色信号表示,由市人民政府向全市范围发布。

奉节县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39

金融安全事件

1.单个区县人民政府本级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实质性违约,或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2.单个区县人民政府本级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群体性事件;

4.市政府需要认定为Ⅳ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1.全市2个以上但未达到10%的区县人民政府无法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2.全市2个以上但未达到10%的区县人民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全市区县人民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当年区县人民政府债务应偿本金1%以上(未达到5%),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当年应付利息1%以上(未达到5%);

4.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较大群体性事件;

5.市政府需要认定为Ⅲ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1.连续3次以上出现市政府债券发行流标现象;

2.全市10%以上(未达到15%)的区县人民政府无法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全市10%以上(未达到15%)的区县人民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4.全市区县人民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当年区县人民政府债务应偿本金5%以上(未达到10%),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当年应付利息5%以上(未达到10%);

5.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极为恶劣;

6.区县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申请市政府救助;

7.市政府需要认定为Ⅱ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1.市政府发行的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兑付出现违约;

2.市级或全市15%以上的区县人民政府无法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市级或全市15%以上的区县人民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4.全市区县人民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当年区县人民政府债务应偿本金10%以上,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当年应付利息10%以上;

5.市政府需要认定为Ⅰ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重庆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40

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下,参与人员无明显过激行为,对局部地区社会稳定有一定影响的群体事件。

1、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罢工、罢市、罢课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

2、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单位以及其他要害部门或单位的,或在党政机关等重要场所、重点地区聚焦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参与人员有明显过激行为的群体性事件;3、造成人员伤亡,但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受伤人数在1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

4、聚众堵塞铁路繁忙干线、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或聚众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施工,或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以及其他公私财物,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

5、较大规模的群体性械斗;

6、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的较大规模聚集活动;

7、已引发跨区县、跨行业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

8、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草原、水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较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

9、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1、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群体性事件;

3、高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或因高校统一招生试题泄密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5、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6、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草原、水域、海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

7、已出现跨省(区、市)或行业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8、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1、一次参与人数50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打、砸、抢、烧乡(镇)以上党政军机关的事件;

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阻断铁路繁忙干线、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小时停运,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小时以上停工事件;

5、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6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7、参与人数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8、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的暴狱事件;

9、出现全范围或跨区,或跨行业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

10、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奉节县规模较大的群体性集访应急预案

41

将城市桥梁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下重伤,或造成3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安置人员1万人以下,或高架桥单跨垮塌。

造成3—9人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或立交桥垮塌。

造成10—29人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或跨江大桥的主引桥垮塌。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跨江大桥主跨垮塌。对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和重大城市桥梁事故灾难的,不受上述分级标准的限制。

重庆市城市桥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42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

初判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导致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飞行事故;民用航空器运行中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导致一般飞行事故;可能对地面重要设施造成损失,或可能对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影响。

初判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导致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飞行事故;民用航空器运行中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导致较大飞行事故;可能对地面重要设施造成较大损失,或可能对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较大影响。

初判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导致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飞行事故;外国民用航空器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飞行事故并造成人员死亡;民用航空器运行中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导致重大或特别重大飞行事故;可能对地面重要设施造成巨大损失,可能对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巨大影响。

初判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导致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民用航空器执行专机任务发生飞行事故;事故死亡人员中有国际、国内重要旅客;军用航空器与民用航空器空中相撞;对重要地面设施(人口密集区、交通枢纽、能源设施、化工设施、水利设施等)造成巨大损失并对设施使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巨大影响。

重庆市处置民用航空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43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

全国发生非典疫情,本市发现1例医学观察病例,存在传入或发生的可能。

周边省市发生非典疫情,本市1个区县发现1例输入性疑似病例,但未发现临床诊断病例。

全市已发现1例非典临床诊断病例,或23个区县同时发生输入性非典疑似病例,全市有出现继发病例的可能。

全市已发现10例以上非典临床诊断病例、20例以上疑似病例,或发生继发病例。

重庆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

44

粮食突发事件

1个乡镇(街道)发生粮食突发事件。

同一区县(自治县)2个以上乡镇(街道)发生粮食突发事件。

2个以上区县(自治县)发生粮食突发事件。

发生包括我市在内的跨省(区、市)粮食
突发事件。

重庆市粮食应急预案

45

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
突发公共事件

水环境污染事件将要生,事态有扩大的趋势,可能会影响建制乡镇以下的饮用水源,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可在短时间内自我净化或由有关部门控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

水环境污染较重,三峡库区干流、支流发生较大面积“水华”现象,影响范围较大、后果比较严重,可能会影响建制乡镇的饮用水源,可能对人民生命和渔业造成伤害和损失,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将导致重要河流、湖泊和水库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发生“水华”现象,引起跨流域或跨界污染的、造成区县级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并可能造成人员严重伤亡、生态破坏、渔业损失的,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大面积水环境严重污染或发生“水华”现象,使重要城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造成人员伤亡、危及多人生命安全或大量群众转移,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

重庆市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46

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事故

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或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或船舶溢油吨以上1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或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或船舶溢油100吨以上5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或船舶溢油500吨以上10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或船舶溢油超过100吨致水域污染的,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重庆市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47

社会安全事件

指有可能造成区域性的社会影响,出现人员伤亡和被困情况,或其他情况下可能发生一般社会安全事件的。

指有可能造成区域性的严重社会影响,出现部分人员伤亡和被困情况,或其他情况下可能发生较大社会安全事件的。

指有可能造成全国或地区性的重大社会影响,出现较多人员伤亡和被困情况,或其他情况下可能发生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的。

指有可能造成连锁性的重大国际、国内响,出现较多人员伤亡和被困情况,或其他情况下可能发生特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的。

重庆市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注意:上述有关数量表达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六、各单项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及联系人通讯录

编码

预案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人

邮箱

1

奉节县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县民政局

李学平

330123662@qq.com

1.1.1

奉节县防汛应急预案

县水务局

邹煊

2465280391@qq.com

1.1.2

奉节县抗旱应急预案

县水务局

邹煊

2465280391@qq.com

1.2.3

奉节县防雹增雨作业应急预案

县气象局

李青

373264853@qq.com

1.2.4

奉节县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县气象局

李青

373264853@qq.com

1.2.5

奉节县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县气象局

李青

373264853@qq.com

1.3.6

奉节县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

县农委

田君

407173682@qq.com

1.4.7

奉节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县国土房管局

赵运松

289596489@qq.com

1.4.8

奉节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县国土房管局

甘在安

734379805@qq.com

1.5.9

奉节县森林火灾灾害应急预案

县林业局

易双玲

87258649@qq.com

1.5.10

奉节县森林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县林业局

余伟

454146125@qq.com

编码

预案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人

邮箱

1.6.11

奉节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县民政局

李学平

330123662@qq.com

2

奉节县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

县安监局

张楠

466935640@qq.com

2.1.12

奉节县道路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县公安局

胡海波

hxy20021202@sina.com

2.1.13

奉节县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县交委

彭险锋

1146742680@qq.com

2.1.14

奉节县特种交通工具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县交委

刘波

438664713@qq.com

2.2.15

奉节县危险化品生产企业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县安监局

张楠

466935640@qq.com

2.2.16

奉节县民爆器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县公安局

胡海波

hxy20021202@sina.com

2.2.17

奉节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县安监局

张楠

466935640@qq.com

2.3.18

奉节县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城乡建委

欧远模

59483385@qq.com

2.3.19

奉节县矿山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县安监局

郭中文

466935640@qq.com

2.4.20

奉节县公共密集场所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县公安局

胡海波

hxy20021202@sina.com

2.5.21

奉节县供电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县经济信息委

何苹

1271319349@qq.com

编码

预案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人

邮箱

2.5.22

奉节县燃气供应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县经济信息委

何苹

1271319349@qq.com

2.5.23

奉节县成品油经营储存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县安监局

张楠

466935640@qq.com

2.5.24

奉节县供水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县水务局

邹煊

2465280391@qq.com

2.6.25

奉节县地下排水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市政园林局

郑文刚

1365893082@qq.com

2.7.26

奉节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县质监局

梁思程

284788244@qq.com

2.8.27

奉节县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县环保局

易小铃

414086970@qq.com

2.8.28

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通讯保障预案

县经济信息委

何苹

1271319349@qq.com

2.9.29

奉节县信息网络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县经济信息委

何苹

1271319349@qq.com

2.9.30

奉节县广播电视网络设施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重庆广电网络

奉节分公司

周金东

365164057@qq.com

2.10.31

奉节县核辐射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县环保局

高昌平

542278983@qq.com

3

奉节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县卫生计生委

张建新

360731471@qq.com

3.1.32

奉节县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县卫生计生委

张建新

360731471@qq.com

编码

预案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人

邮箱

3.1.33

奉节县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预案

县卫生计生委

张建新

360731471@qq.com

3.1.34

奉节县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县食药监局

李桃

422041786@qq.com

3.1.35

奉节县突发重大职业中毒应急预案

县卫生计生委

张建新

360731471@qq.com

3.2.36

奉节县突发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应急预案

县卫生计生委

张建新

360731471@qq.com

3.2.37

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

县卫生计生委

张建新

360731471@qq.com

3.3.38

奉节县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县食药监局

李桃

422041786@qq.com

3.4.39

奉节县重大动物疫病事件应急预案

县农委

李林平

1711934436@qq.com

4

奉节县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县公安局

梁剑

442542821@qq.com

4.1.40

奉节县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县公安局

梁剑

442542821@qq.com

4.1.41

奉节县重特大火灾事件应急预案

县公安消防大队

米洋

308935390@qq.com

4.1.42

奉节县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县公安局

苏滔

seattle94@Sohu.com

4.2.43

奉节县金融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县金融服务中心

刘晓燕

14386828@qq.com

4.3.44

奉节县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县信访办

吴鉴霖

53899409@qq.com


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名单(部分)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1

苏国平



奉节县卫生计生委

15823780001

2

杨 柳



奉节县卫生计生委

15223686788

3

周 锐



奉节县卫生计生委

15213532366

4

陈振恒



奉节县疾控中心

18581361133

5

吴春平

护理

副主任护师

奉节县疾控中心

18996660793

6

马灼荣

中医

副主任医师

奉节县疾控中心

13509456126

7

廖和平

口腔

副主任医师

奉节县疾控中心

18696875665

8

翟 军



奉节县疾控中心

18623206577

9

王世培



奉节县疾控中心

18696812811

10

汪 勇



奉节县疾控中心

18623219277

11

陈 玮

医学检验

副主任技师

奉节县疾控中心

18623209211

12

史克祥

麻醉疼痛科

主任医师

奉节县人民医院

13609446793

13

王黎明

眼科

主任医师

奉节县人民医院

13609456486

14

杨 勇

临床专业

副主任医师

奉节县中医院

13594803910

15

曾凌文

中医内科

主任医师

奉节县中医院

13594794903

16

吴建国

感 染 科

主治医师

奉节县人民医院

13132326661

17

王业学

放射科

主治医师

奉节县人民医院

13996532788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18

杨宝书

内分泌科

副主任医师

奉节县人民医院

18996513006

19

林家国

麻醉疼痛科

副主任医师

奉节县人民医院

18996516690

20

彭自力

肝胆普外科

副主任医师

奉节县人民医院

13996688345

21

丁 晏

神经外科

主治医师

奉节县人民医院

13996508358

22

陈 伟

骨 科

副主任医师

奉节县人民医院

18323609288

23

李 宾

呼吸内科

副主任医师

奉节县人民医院

18996519985

24

李昌兵

消化内科

副主任医师

奉节县人民医院

15923840261

25

熊春林

心 内 科

副主任医师

奉节县人民医院

13110172693

26

陈 勇

肾 内 科

主治医师

奉节县人民医院

13594739672

27

方 圆

肾 内 科

主治医师

奉节县中医院

15870544901

28

丁春兰

神经内科

副主任医师

奉节县人民医院

13098631777

29

朱学武

急 诊 科

副主任医师

奉节县人民医院

18983528882

30

孔祥洲

急 诊 科

主治医师

奉节县中医院

13012314007

31

周 忠


注册安全工程师

奉节县安监局

13609451077

32

王著洪


注册安全工程师

奉节县安监局

15826458321

33

李大军


注册安全工程师

奉节县安监局

15223790562

34

黄 华


注册安全工程师

奉节县安监局

13996535286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奉节县人民政府                            2017621日印发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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