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第八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
工作方案和奉节县第八届房地产展示
交易会购房补贴方案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3〕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第八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工作方案》和《奉节县第八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购房补贴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县第八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消费氛围,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根据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房市办〔2023〕1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渝房市办〔2023〕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房市办〔2023〕3号)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特举办奉节县第八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
一、指导思想
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的新形势,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创新消费场景,营造消费氛围,恢复市场信心,去化房地产库存,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房交会名称、形式、时间、地点
(一)房交会名称:奉节县第八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
(二)举办形式:售楼部看房、选房、购房。
(三)房交会时间:2023年9月8日至10月31日。
三、房交会主题
宜居宜业·安居奉节
四、房交会内容
(一)开发楼盘展示交易。对当前在建、在售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的住房、车位进行展示和交易。
(二)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对房交会期间成功网签的新建商品房的住房、车位购房户,开发企业给予一定优惠,县级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市级层面出台的相关楼市新政一并落实。
(三)产业链联动促销。整合装饰、装修、家电、家居、建材、美食等产业链企业,以“消费优惠券”形式赠送房交会消费大礼包。
五、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奉节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执行单位: 奉节县建筑房地产商会
六、购房补贴
房交会购房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详见《奉节县第八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购房补贴方案》。
奉节县第八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
购房补贴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近期出台的系列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经研究,决定对“奉节县第八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期间的购房居民家庭给予一定购房补贴,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房交会期间(2023年9月8日至10月31日),购买参与房交会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住房、车位的居民家庭。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2023年9月8日至10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1.住宅补贴:完税税率为1%、1.5%的住房,按契税完税额度全额补贴。完税税率为2%、3%的住房,按计税额度的1.5%进行补贴。
2.车位补贴:车位按契税完税额度全额补贴。
以上完税税率和计税额度以完税证为准。
三、办理流程
(一)网签合同和交付房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车位,购房户须在房交会期间网签合同,交付首付房款。
(二)交易认定登记。
在房交会期间或房交会结束后10日内,持网签合同、网签合同备案凭证、预付房款银行到账单、契税完税凭据、购房者身份证、购房人本人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住建委进行认定登记,建立登记台账。
(三)发放交易凭证。
经县住房城乡建委工作组登记、认定后,按享受类型分类核发交易凭证。房交会结束后10日内,未进行认定登记的,不再受理认定登记。
(四)资格认定复核。
由县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对各类型购房户进行资格复审,将符合对象纳入补贴范围。
(五)发放相应补贴。
公示期结束后,由县住房城乡建委按程序报县政府进行审定和安排资金,在资金拨付到位后,统一进行打款支付。
四、有关要求
对享受本次房交会优惠政策的购房户,5年内不得发生退房、解网和变更等情况,否则,须全额退还享受的购房补贴。